我承認我是個很好管閑事的人。
※ 引述《kim (@@@@@@@)》之銘言:
: ※ 引述《Qmmmmmmmm (雷蠶寶寶)》之銘言:
: : 最近在講警察執法因有所顧慮而失先機的問題。
: : 為什麼警察會不敢放手執法呢?
: : 大家回想一下賴清德以前做的事。
: : 事情大概是這樣:
: : 有兩個嫌犯遇到警察攔查,一心虛就衝撞警車,
: : 員警開槍打中嫌犯中的其中一位,該嫌下半身癱瘓。
: : 之後呢,賴清德就幫該嫌開記者會要求國賠,
: : 但是沒想到原來那兩個嫌犯之前還涉嫌姦殺一個國中女生,
: : 所以遇到警察才會心虛衝撞。
: : 至於賴清德見苗頭不對,就切割說他自己被利用!
: : 啊幹,你不是賴神嗎?
: : 你自己判斷力差,還要先批警察,要不要跟警察道歉?
: : 吱吱啊,你們怎麼專捧這種「神」呀?
: 那就麻煩你將這整串事件的連結po出來,
: 讓我們知道賴清德當年幹了些什麼好事吧!!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方姓國中生姦殺案
(重點節錄)
下午2:00,徐志皓為了先制伏鄧女,示意許男將方女帶往另一間空房,但此
時許家晉還不知他的意圖,徐志皓在與鄧女獨處時,持放在房間裡的窗框鋁
條重擊頭部將鄧女打昏,用童軍繩綑綁手腳及膠帶封嘴後,再叫方女回來房
間,當方女回來房間後,再用拳頭重擊方女後腦將她打昏,以童軍繩綑綁雙
手,膠帶綑綁雙腳與封嘴,然後再叫許家晉把已經昏迷的鄧女抬到廚房旁的
空房。[4] 安置完鄧女後,徐嫌用屋內的剪刀將方女的國中體育服與內衣內
褲剪破,並剪開綑在雙腳上的膠帶,此時方女逐漸恢復意識,而掙扎與大叫
,徐嫌再次持鋁棒威脅方女,不顧方女掙扎與大叫,強行用手扳開方女雙腳
以性侵得逞,隨後方女下體流血,徐嫌用衛生紙擦拭,為了怕日後遭到指認
,徐嫌把許嫌帶到房內,表明已性侵方女,並要求他來殺人滅口,許嫌因為
不敢殺人而使徐嫌親自下手,徒手掐住方女頸部,方女因不斷掙扎而掙脫雙
手抓住徐嫌手腕,徐志皓見狀立刻叫許家晉壓制雙腳,數分鐘後方女嘴唇泛
黑而昏迷,徐嫌這才鬆手,與許嫌合力把方女抬到浴室。
... (略)
2008年12月21日,徐志皓和許家晉偷開主嫌徐志皓父親的車子出遊時遇上警
察臨檢,因為無照駕駛,所以心虛開車衝撞員警,結果遭員警開槍制止,許
家晉當場被擊中,子彈卡在第7節頸椎與第1節胸椎間,導致半身癱瘓[8]。同
月25日,主嫌在家長陪同之下,與許家晉的家長在民進黨台北縣黨部與民進
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立委、民進黨台北縣議會總召張瑞山議員、副總
召陳永福議員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家賠償。
: 畢竟事情過程都你一個人在敘述,
: 有舊聞連結,總是會讓你的話語比較有力是吧!
: 就算真的如你所講,我也不會覺得被你打臉的感覺,
: 因為我只是以版眾之一的身分,
: 討個真相而已。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