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mos (給摸)
2016-05-12 20:21:42先說 我贊成死刑(尤其是證據非常明確的)
藍腦完全不會理解為什麼有人這麼憤怒
只會 "殺掉鄭捷好棒棒 難道他不該死嗎?"
然後就再也聽不下去任何解釋了
先撇開政治操作 ( 羅自己贊成廢死 下台前立刻簽?)
今天大家生氣的 很大一部分就是程序正義的部分
今天40個死刑犯 (借用Hw大的連結)
http://i.imgur.com/uwg39kf.png
很多定讞很久了耶. 就是不簽執行
那換句話說
這40個死刑犯 "完全"依照Law in shit的"個人意志"
重新把他們分成 "無期徒刑"跟"立刻死" 兩群耶
" 依照個人意志耶 "
" 依照個人意志耶 "
" 依照個人意志耶 "
" 依照個人意志耶 "
" 依照個人意志耶 "
很重要 講五次
她爽簽就簽 不爽簽就不簽 ????? ???!!
她憑甚麼? 她憑哪條法源?
我今天不是說鄭捷不該死
是我們偉大的羅部長 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去執行法律耶
媽的 這就叫"人治" 不叫法治!! 懂?
所以民進黨快修法啊,程序又不是法務部長訂的我是不懂你在氣啥啦…… 這有什麼政治動機?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0:29:00你說錯了,捷運殺人事件的受害者太多,影響太大。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0:30:00人民希望得到公平正義,而你反對公平正義
鄭捷犯案過程完全被錄下,目擊者有n人以冤案的不可能性排序,他第一個槍決很合理
作者:
Haseoxy (èŠè•‰â™‚)
2016-05-12 20:32:00推你~這麼有正義感的國民黨~趕快把其他死刑犯斃一斃好嗎?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0:32:00可見你們不尊重受害者家屬的意見,也否認這件事的惡性與影響
第一個隨機殺人的也判死還沒死啊我覺得你說的不夠模糊,可以再模糊點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5-12 20:34:00我是不知道陳定南19天槍了鄭太吉前面是不是還有人排隊啊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0:34:00而捷運殺人這件事的被害人與相關證物已證明本案不是冤獄,
你覺得該殺,可以去告瀆職阿~順便連前幾任一起告~~等新部長上任再去叫他殺~~反正鄭捷這邊又沒疑問~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5-12 20:35:00但若說到政治動作或是個人意志 是不是也看下陳青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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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0:35:00你們卻把冤獄和這件事相提並論,這只是吹毛求疵。你們只是在利用被害家屬的悲傷來玩你們的政黨惡鬥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0:38:00從你們否認這件事情的影響太大,可見你們不服從善良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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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20:40:00沒錯,鄭捷固然該死,LIS一副我就要你死的做法也很有問題。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0:40:00你們的邏輯像社會主義者常用的,只會批評別人,但缺乏同理心
同理心!?換成是你小孩,突然被判死刑後突然就死了,你有同理心嗎?
沒影響啊,程序正義是法治國家必須的喔我跟你對這一點沒有衝突誒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20:43:00鄭太吉從犯案被捕到槍決,已經過了6.7年,鄭捷案才2年,而Y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20:44:00且是一個快卸任的部長簽署死刑令,這完全不能等同類比。
快點跟對岸桶一,服從領導認他槍斃好惹程序啥的救濟小的太高級台灣人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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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0:51:00你們只會用程序來拖延實質正義,或許你們更反對實質正義。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5-12 20:51:00證據明顯 為什麼需要六七年審判?這也能扯?三審定讞就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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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zard (Lullaby)
2016-05-12 20:52:0019和18天才是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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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0:52:00你們應支持改善警察辦案教育,也服從道德教育,不要只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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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jf (jeff)
2016-05-12 20:53:00證據明顯還要用"程序"正義來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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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0:53:00如果你們認為檢察官和法官一定會犯錯,那你們要廢除法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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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0:54:00所以你們的意見自相矛盾,拒絕服從道德,懷疑每位法官的判決你們乾脆說你們才有權力決定死刑犯的生死。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0:56:00我很期待邱太三會簽幾個
服從小...服從誰的道德?現在是羅決定要死的才會死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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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0:57:00建議邱太三對羅瑩雪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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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0:57:00你們一直反對這件事,但你們說不出正當理由或替代方法。
扯到法院了誒,告訴你判死沒錯,槍決沒錯,但是只殺一個,還說是幫別人忙,還說為了符合大眾期待,明明依法的話令到3日內執行,結果馬上就幹掉了,你說說看為什麼?讓他被丟雞蛋三天在死或是讓受害者家屬去丟他冥紙不是更好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1:00:00被害者家屬的意見是錯誤的民意嗎?你們大概也不會回答。
反動的修辭? 真的讓每個家屬開一槍,閣下罵的會不會更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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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04:00立委立法執行順序和時程好了同樣的事情民進黨幹就是行政裁量權
你問我罵不罵,先回答我,你覺得這樣是不是更尊重被害人的民意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05:00你可以不認同羅瑩雪,期待邱太三啊
ㄧ堆立委都老面孔了沒發現這bug,被羅偷渡又在那邊哭
如果不考慮國際壓力,家屬也有意願,法律也修正通過在下倒是贊成 XD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1:07:00簡單地說,你們只是逼迫被害者家屬接受你們的意見。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1:08:00你們沒有正當理由譴責羅部長,反而是人民會譴責你們。
我們的意見是??槍決鄭捷沒錯啊,我就問你,法律規定三天內,為什麼當晚就殺?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2 21:09:00不然你們應該說服人民,或是修法規定最短幾年內不能執行死刑人民可以從你們的修法意見判斷你們是不是有正當理由
三天內,不能第一天? 又不是2天以上3天以下...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11:00當晚不算三天內喔?你邏輯有點問題喔,又不是規定三天後
對啊,那為什麼一堆定讞到不一起,還讓他們拖?速決沒錯啊,那其他怎麼不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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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12:00為甚麼非得要這你奶大的意思作?為什麼非得一起?法律有規定嗎
現在有冤錯可能的都直接改判無期,但多年前定讞的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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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14:00為甚麼要按順序排隊?有法律依據嗎
為什麼不一起,為什麼只殺他,難道他特別該死嗎?法律沒規定執行死刑期限,權限在法務部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15:00沒有法律規定,那就是行政裁量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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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16:00為甚麼非得一起,要40多個人一起,還是5個人一起?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17:00難道執行死刑還要先發國家級緊急公告喔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18:00奶大你就別凹了,蔡英文應該選你當法務部長才對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19:00奶大,下午就公告,晚上八點半槍決,不然你認為要公告多久?
作者:
f22 (天道劍邪)
2016-05-12 21:20:00你的疑問,答案很簡單:現行法並沒有明文規定或禁止。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20:00法律有規定一定要通知受害者家屬嗎?
作者: lyc456 (樹) 2016-05-12 21:20:00
LiS包裝自己為正義來的態度真的很讓我噁心
作者:
f22 (天道劍邪)
2016-05-12 21:21:00如有程序違法之虞,死囚的律師團老早提告並且請求國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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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21:00沒有明文規定和禁止,就是部長的行政裁量權了。不然叫國會多數立法明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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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21:22:00蔡英文不找奶大當法務部長太可惜了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5-12 21:23:00典型搞不懂行政才量權的結果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5-12 21:24:00死刑判決確定後就執行 不要經過部長簽署因為部長什麼東東 憑什麼決定要不要簽署根本不該給部長這種權力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25:00國會多數快修法吧,不要讓邱太三為難喔
那個3日內是不希望執行單位拖延吧...當晚並不是bug
法律沒明文規定,所以呢?學法律只學明文,不學法理跟理論喔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27:003日內,包括當日,就搞不懂奶大的邏輯為什麼會覺得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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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28:00好啦奶大,交給邱太三檢討囉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29:00奶大就別悲憤了,邏輯有問題應該是你太累了
作者:
f22 (天道劍邪)
2016-05-12 21:29:00刑訴460、461已經有行政裁量的意思了,也要求「盡速」執行。
我不會覺得衝突,我會覺得不應該已經確定要死了,連讓他父母見一面都沒有,雖然他該死,但是不給他跟父母道歉的機會嗎?我本來想說人權,但是你們也不太在乎,就算了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33:00有問他阿,他不要阿。
對了,下午5點多決定,約8點到所,8:47第一槍喔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35:00我覺得不人道的一點是吃控肉飯便當,滿臉油滋滋想喝水死去太殘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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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36:00死前要吃清淡一點比較不會脫肛,大體會好看點這點我認為應該要好好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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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38:00法務部不依法難道要先問你嗎,善良風俗是你來認定的喔你自己都說自由不可信了還引用,你真的該休息了
依法沒錯啊,盡最後孝道不是善良風俗嗎?沒有阿,怕你不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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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45:00你又知道鄭捷這樣想喔,你在現場嗎,還是自己補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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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53:00寫遺書還不夠善良風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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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1:58:00只有你在扯善良風俗
你往上看一下誰先開始的,不是我哦人身攻擊好可怕,放心我不會檢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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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2:06:00你不是正常人不見得是貶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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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2:07:00他搞不好是說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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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2:11:00但我很介意你幫鄭捷解釋那麼多理由,他有託夢給你?
我幫他解釋什麼理由?我沒幫他脫罪也沒說他不該被槍決啊其他是引用新聞,你介意我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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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12 22:24:00喔喔 推給引用不可信的新聞了 你好無聊 我去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