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mos (給摸)》之銘言:
: 先說 我贊成死刑(尤其是證據非常明確的)
: 藍腦完全不會理解為什麼有人這麼憤怒
: 只會 "殺掉鄭捷好棒棒 難道他不該死嗎?"
: 然後就再也聽不下去任何解釋了
: 先撇開政治操作 ( 羅自己贊成廢死 下台前立刻簽?)
: 今天大家生氣的 很大一部分就是程序正義的部分
: 今天40個死刑犯 (借用Hw大的連結)
: http://i.imgur.com/uwg39kf.png
: 很多定讞很久了耶. 就是不簽執行
: 那換句話說
: 這40個死刑犯 "完全"依照Law in shit的"個人意志"
: 重新把他們分成 "無期徒刑"跟"立刻死" 兩群耶
: " 依照個人意志耶 "
: " 依照個人意志耶 "
: " 依照個人意志耶 "
: " 依照個人意志耶 "
: " 依照個人意志耶 "
: 很重要 講五次
: 她爽簽就簽 不爽簽就不簽 ????? ???!!
: 她憑甚麼? 她憑哪條法源?
: 我今天不是說鄭捷不該死
: 是我們偉大的羅部長 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去執行法律耶
: 媽的 這就叫"人治" 不叫法治!! 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