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CB (曾經擁有)》之銘言:
: 我有一個想法耶!
: 既然DPP跟資方喬好砍那七天和一天休息日和一天的例假日!那麼給他們所支持這個人那
: 些實施就好了!
: 那麼反對的人如果不願意的人,就那七天繼續放假+每七天的兩天的例假!!
: 這樣不就好了!大家說這樣豪噗豪~*
: 所以D粉加油0_<!!
你不覺得,你的問題就是貼標簽,
不肯好好討論嗎?
你不覺得,整天吵「我要七天假」,
是一種很跳針式的發言嗎?
我之前還發過一篇文,
很認真地向閣下討教,
我們勞工小老百姓們,
要怎麼樣聚焦我們的訴求,
要怎麼樣理性論述,
才能獲得輿論的認同,
避免被輿論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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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用一個很簡單的例子,
來說明現在適用的薪資計算,
以及要了七天假的薪資計算,
會有什麼不同。
以及為什麼非要這七天假不可的理由,
之前都沒有什麼勞動團體,
跟馬政府吵著要七天假,
現在就一堆人吵著跟蔡政府要七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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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我說的是錯的,
你也可以一一糾正,
我不怕被打臉,
我只是想知道,你一直吵著訴求7天假,
明確的理由。
http://www.hr.org.tw/qaView.asp?id=8097
因為今年年初,
內政部就已經規定,
六日碰到國定假日,就要補假,
所以一年的休假日,已經從109變115了。
109剛變115,
然後你又吵著要變122,
你的立論基礎在哪裡?
純綷只是「我們身為勞方,
本來就應該多要一點」嗎?
這種立論基礎,
是不是又要被媒體黑一通,
製造「年輕人就只想爽」的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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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說,
表面上立個對勞工給很多福利的法規,
還不如落實勞動稽查?
你自己想想看,
假設七天假給下去了,
結果勞動稽查不落實,
那麼員工還是會因為事情做不完,
自己在那七天假,
默默跑去公司加班,
然後還不敢打卡、不敢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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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會說,同時提高勞工的假,
也同時落實勞動稽查,
這兩者並不衝突。
問題是,我國今年才剛從休假109天,
變成115天啊!
很多事情都要有個比例原則和社會觀感。
除非你可以明確告訴我,
109變成115,
這中間其實犧牲掉了哪些勞工權益,
所以你認為要再加7天。
如果你說得很清楚,
那我可以理解。
不然,一直吵著要加7天,
然後有人認為沒必要,
你就說這個人是民進黨粉絲,
這立論基礎會不會太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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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會一直提台北市的勞檢有功,
就是在說柯文哲至少還有在顧勞工權益。
比起很愛嘴炮的柯文哲,
我更討厭現在的民進黨。
難不成只因為,
我請你把爭取7天假的理由說清楚,
我就變成民進黨粉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