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人自以為例假越多,就是站在道德制高點,
: 反之,如果有人提出例假較少的方案,就扣上帽子,說你挺資方。
: 但我就是不爽憑什麼每周有兩例,
: 每周有兩天禁止合意加班?
例假真的禁止合意加班?
現行對例假日的規定:
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
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
該日應加倍給薪,且另應給予勞工補休。
重點不是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這些認定可以改寬也可以很嚴,問題是在補休,懂嗎?
因為不想給勞工在例假加班的補休(其實總共就相當於三倍薪),
所以才要矇騙人說例假不能加班,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