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之銘言:
: 今天跟一個DPP支持者討論一例一休還是二例問題
: 我當然是堅決支持二例
: 但他告訴我一例一休跟二例不會差很多
: 為啥??
: 他說一例一休雖然禮拜六可以加班,
: 但是還有一個限制就是一個月不能超過46個小時的加班時數
: 而且禮拜六加班費是1.66倍, 平常只有1.33倍
NO~ 平常是 前兩小時 1 x 1.33 後兩小時以後 1 x 1.66 每天總工時上限12小時
(1.33) (1.66)
休息日 前兩小時 1+1x1.33 後兩小時以後 1+1x1.66
(2.33) (2.66)
所以照你說的休息日加班(也就是你選的星期六)
會比平常加班多1個基數的工時
: 也就是說禮拜六就算只加半天, 那一個月四個禮拜六就有16個小時
: 46-16=30 那麼平常上班日大概就只能加班1小時, 跟沒加班沒啥不同...
: 可是禮拜六加班的話要1.66倍工資, 平常只要1.33倍,
: 那麼慣老闆當然會選擇讓員工平常加班二小時, 禮拜六就不讓員工加班, 這樣還比較省
: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似乎一例一休也不是不能接受
: 請問板上板友, 一例一休真的是這樣的規定嗎??
: 還是說一例一休真正問題在哪裡呢??
真正的問題...
大多人:反正聽起來比現在好,懶的管也不想管
很多人:我本來就週休二日所以沒差,但這樣少了七天假所以我不爽
有些人:我就是打死不想加班,給我兩例就是
某些人:一例一休老闆都會鑽漏洞啦~兩例老闆就會乖乖的遵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