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把三種情況列出來
依照勞基法,例假就算員工同意也不得加班
現制一例假:一年365天中,例假52天+7天國假
如果日薪一千元的勞工想要多放假,那一年之中會有59天假
如果想要多賺錢加班,一年工作365-52+7(國假加班費)=320日薪
一休一例:一年365天中,例假52天+休假52天 (無七天國假)
如果日薪一千元的勞工想要多放假,那一年之中會有104天假
如果想要多賺錢加班,一年工作365-52+(52*0.6)(休假加班費)=344.2日薪
二例: 一年365天中,例假104天 (無七天國假)
如果日薪一千元的勞工想要多放假,那一年之中會有104天假
如果想要多賺錢加班,一年工作365-104=261日薪
我是不是有哪裡寫錯?好像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