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96932000 (HILO-TES)》之銘言:
: ※ 引述《dj533kevin (烏鴉)》之銘言:
: : 靠杯剛剛斷線,打的一堆都不見了
: 拍拍~囧
: : 謝謝你幫我把公式列上來
: : 我要問你的就是這個,為何一邊時數是2+2,一邊是2+6,你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 : 是左邊一休只上4小時,右邊0休上整天?這樣比較不公平吧
: : 中小企業定義是在資本一億元以下 或是 員工數100人以下
: : 就算不提100人,20人公司,老闆就會為了凹你一天薪水,動其他19人的假?
: : 那萬一同時星期一到五都有人請假怎麼辦?
: : 天天都放假,就是家樂福?
: : 我一直以來都是說 舊制 < 一例一休
: : 我一直以來都是說 舊制 < 一例一休
: : 我一直以來都是說 舊制 < 一例一休
: : 一例一樣會被補休,甚至二例老闆還是可以凹補休
: : 所以我不知道你這個論點是要講什麼
: : 如果你要拿二例來比,那就固定拿二例
: : 我的立場一直都很固定,就是只談一例0休跟一例一休
: : 其實剛剛打很多要一口氣回覆板友問題的,可是斷線我就不想重打了= =
: : 簡單講一下:
: : 1. 一直都有資方反對一例一休,特別是調升加班費之後
: : 請 google 一例一休 資方 反對
: : 有客運公司,跟不去勞資協調會的新聞
: 這點我也有GOOGLE到,只是很好奇目前工商風向感覺相對少見,還是這是我的錯覺
: 又或許是絕大多數已經周休二日所以無感也不反對.
是的相對少見,但畢竟我也不是老闆,所以只能做前面的解釋了
: : 2. 舊制大多數的公司其實都周休二日了,對他們來說現在法案卡著,多七天假是
: : 增加的成本。
: 這點我同意,多七天假的確增加成本,我想這也是反對政府恢復七天價的主因
: : 3. 對以前就周休二日,不常加班的老闆來說:
: : 不常加班,所以一休加班費可接受,
: : 但是多放七天假,實際上班天數減少了
: : 這樣比較的話,他們會增加成本
: 這點我納悶的是,上班就是上班,一休加班是上班,七天上班也是上班,
: 因為不常加班所以一休加班費倍增可接受,但是七天讓員工放假就無法接受?
: 再者七天假最多就七天,但是一休加班根據當年度產業變化物價變化訂單變化都會有所差異
: 或許總額少於7天又或許多於7天,這對於老闆來說是個變數,
: 只是我就不太確定在周休二日企業中,整年度休息日加班時數大於七和小於七的比例了
我想你是指以現況 一例+七天 vs 一例一休來比吧
一來:部份加班會分攤到平日去,放假就不能用了
二來:如果你都說是不常加班的公司了,那就是屬於加班"天數"小於七的了
而且現在周六加班也是要有加班費,所以變成一休之後的"增加成本",其實要
扣掉現在的加班費,機會成本的概念
喔對了,雖然DICB很開心的拿數據說可以例假加班,但也才3%
對那97%的老闆來說,你換成例假就是不會拿去加班,萬一真的遇到旺季
也是不能用的
: : 4. 因為現在老闆可以接受一例一休,代表這個法案一定對他們有利?
: : 持這個論點的朋友,請問每年的勞資協調結果,例如調升最低薪資,
: : 資方接受所以對他們有利?
: : 或是反對來說,勞團最後接受了,代表他們也認可這樣的調整是ok的?
: : 不,對老闆來說,民不與官鬥,與其一起抗議,讓現況維持案子卡在立法院,
: : 多放七天假,還不如配合政府,也許還能打好關係做生意。
: 應該說我好奇的是在七天假和一例一休這兩個比起來,老闆們對於一例一休接受度高
: 對七天假接受度低,這兩者之中老闆覺得一例一休較有利,
: 1.其中原本周休2日老闆賺到七天工作日,
: 2.周休2日但偶爾加班的老闆賺到一休加班費與七天工作日的差額
: 3.周休2日常加班,
: 4.甚至工作六日是常態的公司,應該會虧吧?
: 而這之間的差異老闆們不知道嗎?
: 至少個人覺得前兩者的案例老闆即便少那七天工作日
: 應也不致於影響營運,當然應該有例外XD
: 而後兩者的企業只要每年付出七天假就能少了每周付出的額外一休加班費.
是的,後兩者是虧
只是鄉民也沒有在管老闆是哪一類的吧,通通都是資方
那麼出來抗議的是常態加班,現在支持的是前兩者,你覺得合理嗎?
而事實上一例一休本來用意也是逼後兩者減少工作時數
: 最後,同意民不與官鬥,比起硬爭到底不如讓法案順利推行,也便於除錯
: 只是這又讓我好奇,工商若不與官鬥何必反對七天假反到讓政府跳票承受轉彎的嘲諷
: 進而影響到立法院的運作呢?
: 一例一休終將通過,到時候實務上會發生什麼狀況就很清楚了
: 另外我想問的是,是否一例一休可能發生我說的那種相對極端的狀況呢?
: (移花接木變形一休加班費的狀況)
不反7天假,就是全面退讓從42小時退成40小時
,本來只虧6天變成13天
然後你問的加班費問題,我本來有詳解但是沒了XD
所以一樣只簡單打一下:
Case A: 本薪高,加給低,無固定加班費
這個本薪沒得動,所以不能調
Case B: 本薪低,加給高,無固定加班費
就業務呀,你問問看業務朋友他們工時是不是都超標了。
然後無固定加班費,代表本來就沒有常態加班需求,怎麼會變一休之後就
常常需要加班了?
Case B: 本薪低,加給高,常態性加班
工廠常見案例。
我不是很確定,但是應該是可以像你講的,把加給挪去到加班費。
這種案例要看加給到底有多少,是不是能補回一休加班費的差額
但如果是周周加班,52周下來的話,除非加給高到2、3萬塊,不然也補不回來,
畢竟一休的加班費幾乎是快舊制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