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政院修法 愛滋感染者可相互捐贈器官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6-11-24 13:47:54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新聞標題:政院修法 愛滋感染者可相互捐贈器官
新聞網址:https://goo.gl/yxszhR
行政院院會今通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條、第21條、第
22條修正草案,放寬愛滋感染者可相互捐贈器官;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本來愛滋感染
者,不能進行器官捐贈,但修法後,若接受器官捐贈者,本身也是愛滋感染者,可接受愛
滋捐贈者的器官。此案仍須經立法院通過。
衛福部表表示此次修法是為了顧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的需要,在等候
移植的感染者經過書面同意後,可以使用感染人類免疫缺乏陽性的器官。
根據原本法規規定,愛滋檢驗呈陽性反應者,必須通報主管機關,其器官、組織、體液或
細胞也不能使用,修法後,受移植的感染者在器官移植手術前以書面同意後,就可使用愛
滋檢驗呈陽性反應者的器官。(陳郁仁/台北報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1-24 13:48:00
得愛滋的捐給的愛滋的 還ok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6-11-24 13:51:00
但這個時候應該不是拿來發佈這訊息的時機3k你支持的KMT肯定會拿這點來打
作者: tommy508 (人人有功練)   2016-11-24 13:55:00
醫護人員風險增加
作者: k1222   2016-11-24 13:57:00
醫療人員表示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6-11-24 13:58:00
醫療人員怎麼辦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6-11-24 14:01:00
那愛滋病患就放給他死?也不對吧
作者: hidog (.....)   2016-11-24 14:02:00
你救了還是會死 只是延長活著的時間 但是增加醫療人員風險
作者: wwer0916 (wwer0916)   2016-11-24 14:02:00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吱吱黨要耍智障,皆屬人間無可奈何之事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6-11-24 14:06:00
是覺得有沒有先看一下社會大眾的接受程度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啦 又要掩護什麼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6-11-24 14:07:00
其實外科手術原則 就是把每個人當潛伏愛滋病患處理 要求徹底消毒跟防護 像c肝b肝高度傳染性 也是可以進行肝臟移植如果醫師沒意見 一般人根本不必擔心 又不是移植到一般人上
作者: k1222   2016-11-24 14:09:00
疑似跟確診是兩回事好嗎
作者: a1223356 (京)   2016-11-24 14:17:00
醫療人員每天都跟各種傳染病戰鬥,這風險算啥?醫護人員因為高風險就不去治療?那乾脆辭職算了。愛滋生病就不用開刀治療嗎?腦子清醒一點。
作者: hidog (.....)   2016-11-24 14:41:00
你是醫生嗎? 你有想過醫生的感受嗎?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6-11-24 14:59:00
你不是他,你怎麼不知道他不知道醫生的感受?XD
作者: i376ers (你說呢?)   2016-11-24 15:47:00
醫護人員真衰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6-11-24 15:58:00
醫護人員也會幫愛滋病患開刀阿 移植外的手術可多了 風險都一樣 甚至牙醫幫他們看牙齒也是一樣風險 他們就不能看牙嗎?另外比愛滋更恐怖的傳染病多的是 還不是照單全收
作者: a1223356 (京)   2016-11-24 16:03:00
醫生個人感受是什麼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醫生」這個職業該做什麼事。不爽幹就辭職,領高薪就是要你承擔風險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6-11-24 16:10:00
醫生領高薪是因為人家專業值得。誰跟你高風險。醫美有高風險嗎?
作者: Silverdawn (Ptt鄉民)   2016-11-24 19:29:00
感染科跟移植團隊同意的話沒什麼好說的這有什麼觀感問題嗎?
作者: biorgan (當賺錢已經是一種習慣時.)   2016-11-24 19:32:00
最簡單,愛滋病人可以互相器捐,但是要愛滋醫生護士來操刀
作者: natto0415 (豆)   2016-11-26 09:10:00
某a的論點真是讓人無言
作者: charlly (風塔的高度)   2016-11-26 09:52:00
除非有醫療上的問題 否則為何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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