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同性婚權該修民法部分條文就好?還是...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12-01 09:07:44
同性婚權該修民法部分條文就好?還是另立專法?
「今天這場公聽會我感到振奮,因為我們的題綱終於從『要不要保障』同性伴侶的權利,
走到了另一個層次,也就是『如何保障』的議題。」台灣伴侶權利聯盟理事長許秀雯這麼
說。上周司法法制委員會決議將先召開2場公聽會,再進行逐條審議。在上周的詢答中,
跨黨派立委都已經承認同志人權需要保障,24日公聽會,院外雖有正反方集會,會議上固
然還有歧視性的發言,但已經不再是基本價值爭辯,拉撐「直接修民法」、「另訂專法」
的框架,討論何者對目前的法律制度衝擊較小。
可行。應該在支持與反對者之間摸索出雙方人馬都可接受的空間。」
東華大學教授成鳳樑、律師葉光州、前立委謝啟大等多人都提出另立專法作為一個替代方
案,但在今天的公聽會上,並沒有看到細緻的草案。「雖然同志團體不同意訂定特別法,
我希望想訂定特別法的朋友可以告訴我,是要訂伴侶法、同性婚姻法,還是什麼?」同志
人權法案遊說聯盟執行長蘇珊表示,許多國家都曾經嘗試過特別法,但最後都是覺得修法
比較好,那為什麼我們還要多花時間、多花資源去立專法呢?
「有人說德國就是立特別法,為什麼我們不做呢?」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解釋,德
國是在2000年的時空背景之下,採用循序漸進的方式使同性戀擁有與異性戀相同的權利。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再度解釋修法緣由,「德國用同性伴侶法,伴侶並沒有辦法解決生死關
鍵時刻的判定,要急救、要拔管,同性伴侶都無法簽下同意書。德國因為同性伴侶法付出
非常多的社會與司法資源,現在在德國最高法院有300多件案件在處理,都是因為這個問
題。」
權利保障是讓每個人都可以平等走在人行道上
「難道為了保障視障者行的權利,我們就把所有道路鋪上導盲磚,讓道路都變成那樣嗎?
」謝啟大的發言引發爭議。「我們真的要付出那樣的代價嗎?」黃國昌回應,「這些爭取
婚姻平權的人並不是都去要求鋪上導盲磚,只是希望可以一起走在人行道上,不要被趕到
馬路上、不要被趕進暗巷裡。」
以目前最有共識、修正最少的尤美女版本來說,所有異性戀的權利並沒有任何變更。蘇珊
說,「其實我們不需要導盲磚,如果訂定專法,才是逼我們走上導盲磚,但我們沒有這個
需求。」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官曉薇認為,若另立同性伴侶法,建立「你們」和「我們
」的區分、隔離,本質上就是歧視。
如果使用謝啟大「人行道」的比喻,尤美女版本修法內容其實是加寬人行道,972條原是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為「應由『雙方』當事人訂定」;新增971-1條
,「同性或異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之規定」;1079-1條規定進行收出
養評估時,不得有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的歧視。
下周將再召開第2次公聽會,且為了擴大參與,邀請的正反方專家學者並不會重複,17日
的司法委員會亦決議本會期將審理完民法修正案,在會期結束前送出委員會,若法務部或
立法院沒有提出專法的版本,將會就目前4案進行審查。
http://tinyurl.com/h5zujpl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12-01 09:11:00
制定同性婚姻法,讓同性戀也接受婚姻制度的約束。同性伴侶法只是性解放的包裝,會造成更多的爭吵與家庭不幸。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12-01 09:12:00
如果同婚法沒制定到的地方需要民法支援卻支援不及的話,該怎麼辦,就是這篇的觀點啊.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09:14:00
專法派的把專法跟民法當成是刑法跟民法的比較一樣...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12-01 09:16:00
寫做專法,唸做普通法? XD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12-01 09:21:00
如果同性婚姻法故意不寫完整,人民會看出誰在欺騙人民。保守政黨與社會主義政黨各自推出同性婚姻法,讓人民看清楚。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12-01 09:23:00
...那不就是在這些部分等於多寫一部民法出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09:24:00
假設性問題而已 立法技術不會像某人說的那樣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09:24:00
因為沒什麼法律體系的概念啊...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6-12-01 09:26:00
專法有什麼異於普通法的部分?是剝奪什麼還是多賦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09:27:00
有呀 專法用於同性婚呀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09:29:00
專法就連個影子都還沒看到 就專法好棒棒的人我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09:29:00
尤美女的算專條 也許可以用要專法的話 德國那套直接搬過來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09:30:00
不過也有可能是專法好不好不知道 反正跟異性戀的不要用同一個法律就好 呵呵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12-01 09:31:00
...專法要變成德國加強版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09:31:00
沒錯呀 要符合傳統價值的結婚定義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12-01 09:32:00
是喔 那如果訂了一本專法只適用於同性戀 但是內容又與一般民法一樣 是不是又要崩潰阿?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12-01 09:32:00
點,例如婚姻不貞,外籍同婚...etc. 等於一部超龐大專法.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09:32:00
根本就沒有要管專法好不好吧 反正就把同性戀分開異性戀處理就好了而已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09:33:00
應該訂不到一樣 姻親 稱謂同志用不到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09:33:00
你同性戀要結婚要幹嘛都可以 反正不要跟我異性戀摻在一起就好...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12-01 09:34:00
XD欸欸欸 阿如果專法除了標題不同以外 內容與民法一樣護家盟應該還是在那邊森氣氣吧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12-01 09:34:00
把民進黨與國民黨的修正條文混在一起,解決繼承和收養的爭議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12-01 09:35:00
用不到就用不到啊 留著又不會怎樣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12-01 09:35:00
對於專法還是純修民法我是沒那麼堅持意見,但不管走哪條都
作者: yisdl   2016-12-01 09:35:00
專法不可能一樣
作者: wcl4 (wcl4)   2016-12-01 09:36:00
Acln徹底展現歧視的思想,就是不屑跟同志用同條法
作者: yisdl   2016-12-01 09:36:00
光生殖篇章就差很多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12-01 09:36:00
同性戀情侶願意配合傳統習俗,法律不必管傳統嫁娶儀式,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12-01 09:36:00
種思維驅使下來的?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12-01 09:37:00
我覺得很奇怪耶 專法根本沒內容 一天到晚說比較好 但到底好再哪啊?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12-01 09:37:00
只要修正婚姻登記與戶籍登記的規定,讓同性戀情侶有名分。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12-01 09:38:00
一條條審 是打算遇到問題 再改嗎?人家為什麼要忍受這一切啊?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12-01 09:38:00
這件事情各退一步就好了,不要變成核子武器戰爭。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09:39:00
wc14你得到他了 其實就是這樣 呵呵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12-01 09:40:00
因為我就是真的很不爽那群宗教人士啊 為什麼要為了他們退這一步 他們也用不到婚姻的法案 難道也要替他們修一套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09:41:00
其實喔 更好的方法是 把親屬篇砍了兩人立約結婚 拿契約去登記這樣就沒有歧視問題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12-01 09:42:00
繼承篇要不要順便砍 zzz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09:43:00
繼承其實本來就有點違背當事人的意願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12-01 09:43:00
同婚擬立專法600位律師連署反對- 公共電視台新聞網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12-01 09:44:00
creulfact,因為同性戀是被利用來發動戰爭的工具。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12-01 09:44:00
什麼叫作繼承本來就違背當事人意願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09:44:00
律師幾萬人 600是想嚇誰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12-01 09:45:00
瞧不起同性戀又想要人家的錢 …某人是否有點那個啊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12-01 10:10:00
繼承通常是說同性戀可以繼承另一半的遺產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如果要修伴侶法,要把同性去掉,純粹伴侶法,只有同性能適用伴侶法,異性戀吃虧了XD你讓同性不能結婚只能伴侶,我就讓異性能結婚也能伴侶,看哪個對傳統價值破壞大。哈哈哈哈是同性選擇結婚容易破壞傳統價值,還是異性放棄結婚選擇伴侶,破壞傳統價值修民法,讓同志進入婚姻制度,或是修專法,讓同志跟異性戀同時擁有類似法國的伴侶制度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2-01 10:28:00
伴侶跟砲友的差別在哪裡?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那我就改支持異性戀也能適用的伴侶專法,哈哈哈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6-12-01 10:29:00
繼承問題 有心要繼承還是有很多方法轉移財產 不想給也是有辦法讓繼承者都領不到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跟砲友會去法院登記?!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2-01 10:30:00
數量有點多,可以登記複數嗎?想想這樣子有登記的性行為也比較安全(不對)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跟砲友會共同繳稅?會牽涉財產分配跟扶養問題?你可以去伊斯蘭國家,信伊斯蘭教,就可以登記複數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01 10:33:00
修專法 當然只適用於同性戀,怎會適用於異性戀應推動身分註記的政策,以開放的態度接納同性戀登記身分登記為同性戀者,在身分資料庫中會註明其身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專法憑甚麼只給同性戀伴侶權利,不給異性戀伴侶權利?!那些說專法的人,國外可是給異性戀適用的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01 10:35:00
並適用和享有同性戀者相關權益與利益的保障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10:35:00
傳統保留 不會有什傷害 就讓當事人選擇用哪一個成家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原來只是要修個同志能適用的伴侶法?!還真瞎,憑甚麼排除異性戀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01 10:36:00
比方說同性戀如何生育?如何適用或準用人工生殖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10:36:00
排除沒關係 我接受被歧視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爛例子,你以為現在人工生殖都是幫同志嗎?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01 10:37:00
比方說同性戀者本質上怎樣能生育小孩?代理孕母?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10:38:00
開放領養大概是極限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請你說出只有同志獨有的問題你說的這些問題,異性戀也有,根本不是獨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01 10:38:00
大法官釋憲文有說過,因其狀況不同而為合理之區別對待,尚非憲法所不許。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如果台灣有代理孕母,連戰他女兒就不需要跑去國外,憑甚麼只給同志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01 10:39:00
承認差異,包容差異,互相尊重,才是真正的平等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10:39:00
代理孕母 已經不是討論範圍 這是另一個問題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6-12-01 10:40:00
有想過為何各黨立委,會先提民法修正,難道要故意留一手,讓好棒棒的專法再呼之愈出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真的,同志異性戀都合用的伴侶法,超強XDD那些講專法的根本白癡把異性戀搞到能用伴侶法就好笑啦到時候修專法,要號召異性戀上街頭爭取伴侶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10:42:00
伴侶法 是多一個成家的選擇本來每人都可以用就看你結婚要選哪個用應該說成家 要考慮到不想受婚約束縛的同居人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是的,所以請不要說什麼同性伴侶法,請正名為伴侶法伴侶法非同志特權,謝謝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10:47:00
哈哈 專法派的只是想異性戀用民法 同性戀用專法 區別適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現在就是你選擇修民法讓同志進入婚姻,或是新增伴侶法讓異性戀進入伴侶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10:48:00
用而已 反正就是你同性戀不要跟我異性戀用一樣的就是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2-01 10:49:00
那些專法派的異性戀才不會上街勒 他們只是要差別適用這樣正合他們的意好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但是其他異性戀會上街頭啊XD專法派的異性戀人數說不定比同志人數還少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11:05:00
讓異性戀上街頭呀 我想看93姊
作者: yisdl   2016-12-01 11:15:00
DICB最愛抹黑我跟93姐都是DPP粉。結果我發現我跟93在同婚議題上的思考頗為不同。真虧DICB能抹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所以何必做民法跟專法的攻防,要就同志進民法跟同志異性戀都適用的專法去討論問問那些要專法的人,是不是一體適用給異性戀,如果一體適用給異性戀,那的確沒有歧視問題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12-01 12:24:00
這想法我喜歡. XD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6-12-01 13:03:00
畢竟黨的立場還沒定調 所以主張不同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1 14:51:00
當然一體適用 異性戀想用 把自己當找同性結婚就可以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2-01 16:24:00
如果要專法,就需要把一夫一妻以外所有家庭組成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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