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囉
我女友 醫院上班 原本週六早上半天 12點下班
修法之後 主任跟副院長就開始討論該怎麼因應這個政策了
突然覺得每周六早上(光女友這個單位3個人)要付加班費有點貴
但臨時要停掉也不太願意
於是呢~
現在方案就是周六要上班,但是周1~5有一天的早上放假,像是彈性輪班一樣
這樣看起來好像還好喔?
啊不過各單位主管會要求利用這個多出來的時間處理行政業務
結果變成說還是跟原本一樣沒放到假XDDDDDDDDDDDDDD
單純就只是明年少了七天假
我自己電子業 本來就是周休二日 周一到五上班(下班時間莫再提
所以唯一有感的就是 少了七天假
一例一休什麼的 好複雜好難懂
但到底為啥皇恩浩蕩的前朝修法40小時以後,大家理所當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