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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2017年11月月15日 上午 12:30
台中昨天發生女子三度酒駕,撞死烘焙師的事件,網民激憤提案要求對酒駕
累犯處以「鞭刑」,法務部表示,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已通
過對酒駕犯鞭刑的提案,行政院政委唐鳳將於十二月一日召開協調會議討論
,法務部檢察司會派一名檢察官說明全球仍有鞭刑國家的現況。
國發會二○一五年推出「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作為全民參與公共事務
的管道,十月廿三日有民眾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犯罪,提案除
現行刑責外,增加「鞭刑」處罰,認為可嚇阻再犯的效用,十一月三日超過萬
人附議通過。
法務部表示,將聯繫原始提案人,釐清確認提案內容,必要時召開會議徵詢
意見,最晚在明年一月三日以前正式回應,而唐鳳已訂十二月一日召開協作
會議,除邀請提議人外,也歡迎附議人出席會議討論。
據指出,全球目前仍有卅個國家或地區有鞭刑,多為英國前殖民屬地,包括
阿富汗、巴哈馬、巴貝多、汶萊、多明尼加、格瑞納達、印尼亞齊省、伊朗
、馬來西亞、馬爾地夫、奈及利亞、巴基斯坦、卡達、沙烏地阿拉伯、新加
坡、東加王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
心得與感想
亂世用重典
全力支持鞭刑立法
此外可以針對以下立法
(a)軍事採購過程放水或貪污的官員 一律處以唯一死刑(執法過程全程電視轉播)
(b)性侵或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 先處以鞭刑 然後再處以唯一死刑
(執法過程全程電視轉播)
(c)利用實質影響力 在國家重要建設(譬如大巨蛋案 不當黨產取得相關案件)
中 竟然零權利金 先處以鞭刑 然後再處以唯一死刑
(執法過程全程電視轉播)
(d)縣市議員或立委或者縣市長或者總統大選中賄選者
先處以鞭刑 然後再處以唯一死刑
(執法過程全程電視轉播)
以上只是個人不負責任的評論與預測
請多指教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