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管 很明顯的沒有利益迴避 為何大家狂跳針

作者: ketter (挖西林老背)   2018-05-02 13:47:43
違法也舉不出證據,打兼職燒到自己人,後來就不敢打
派了一個埼京彩珠Lycaons的總教練來
很難得有人跟漫畫人物有明星臉的
忘記總教練也只是人家的走狗
每天說違法,然後叫人自己證明自己沒有違法
也舉不出來是違反哪一條法
然後就利用名嘴媒體到處搞東搞西
行政院長打打嘴砲
說句實話,真的違法的話,DPP會讓你拖到三個月嗎
馬上就搞死你
※ 引述《geminitw (geminitw)》之銘言:
: 甚麼叫做大學自治?
: 如果遴選委員,如果校長候選人沒有被要求揭露的資訊,
: 而行政主管機關事後認定 "有XX之嫌", "需以高道德標準檢視"
: 這不就是破壞自治的基礎嗎?
: 如果校務會議認定不需揭露, 我們要不要去質疑台大教授們都糊塗了,
: 還是相信教授們的判斷?
: 若不相信台大校務會議等等所做的決議,
: 所制訂的辦法, 可以在遴選過程由教育部代表異議,
: 而不是 "事後越想越不對", 又或者如軍中惡習 "凡事可大可小"
: 沒有互信, 就不要自治. 若有意見, 在跑流程時不提, 等選舉結果出來才反對,
: 這就是輸不起, 濫用主管機關權力.
作者: XperiaArcS (我不是索飯)   2018-05-02 14:47:00
西索打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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