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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傳出市府即將核准遠雄建照,大巨蛋復工在即。
大巨蛋不論成敗,未來都將成為柯文哲的政治遺產,和他的名字綁在一起。站在一個台北市
民的角度,我真的希望市府謹慎考慮,不要為了一時便宜讓市民增加不必要的風險,也讓本
來能成為光榮政績的重大建設,蒙上了日後成為汙點的陰影。
很多人說,你們說市府放水,那到底哪裡放了講清楚啊?不要含血噴人。
放水是一個很主觀的用詞,很多時候這只能留給大家自行心證。但要說市府前後立場出現轉
化,這是肯定的。我這裡就舉一個市府的軟化之處,請大家一起來監督。
先講結論:97&127,這兩條法規,過去市府是沒通過不發(建照)。現在是沒通過也沒關係
,先發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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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是我國的建築法規,它依照建築用途、規模、人數的不同
針對不同類型場地給出了硬性規定,包括防火等級要到哪裡、最遠隔幾公尺要有一座樓梯、
走廊最少要多寬等等。目的是為了安全考量,避免有人蓋出一棟很大裝很多人但卻很難逃生
的危險建築。
但《設計施工編》是以傳統立方體建築為出發點進行規劃的法規,如果是設計比較複雜的複
合體建築,或是球形、不規則形等建築,就很難符合法規的要求。這時候就要向營建署申請
性能審查,通過就能獲得法規「免檢討」的認可。
也就是《設計施工編》是一個通則,但不是絕對,只要你申請通過了個案審查,就能夠免適
用它的規範。
大巨蛋,就是一個複合功能、超大量體、蛋形的超複雜建築,因此有非常多條《設計施工編
》的法規需要申請性能審查。(每條獨立申請、獨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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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目前為止,針對《設計施工編》97與127這兩條,遠雄都還沒通過台建中心的性能審查
取得免檢討許可。(97條是安全梯的防火時效;127條是觀眾席若不在平面,最多只能低於
地面7公尺,大巨蛋是下沉10.5公尺)
這個狀況北市府一直以來都非常清楚。2018年北市府和遠雄進行的內部會議上,市府就多次
要求遠雄應改快向台建中心申請性能審查。在過去,市府的立場是都審、環差、性能審查這
三者全部通過才能核發建照,缺一不可。但現在,都發局卻說建照可以先發讓遠雄復工沒關
係,只要核發使照前有完成性能審查就好了。
這有兩個問題:
一、如果遠雄都蓋好了,到時候性能審查沒過,還有辦法再變更設計嗎?屆時是不是又成了
僵局?
二、嚴格來講,目前大巨蛋就是仍有適法性的疑慮。一個還沒完全確認沒問題的建築,為什
麼要核發建照,放手讓它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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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大可以等遠雄完成台建中心性能審查,確認無疑義後再核發建照。為何現在要打臉市
府過去的立場,冒著風險蒙著頭放行遠雄?
是為了讓大巨蛋趕在柯市長任內落成嗎?
https://i.imgur.com/vjtlWje.jpg
https://i.imgur.com/0RTv8NF.jpg
文章引用
https://www.facebook.com/1395353653942251/posts/2208303972647211/?d=n
心得:
確實此事涉及的不只是政治 而是公共安全
雖然柯文哲目前也表示市府也已經爭取到
:防火區增加14區、逃生梯增加、場地容忍人數下降至6萬。但是否復工運作又真能夠所謂
的合法還是故態復萌了,市民 、議會正嚴格質疑與檢視中,失控的火車 是否跑上「安穩的
」軌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