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20-11-25 21:59:48※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如題
: 月租四萬的房子
: 不管他有幾坪
: 但是以薪資比來說
: 假設中位數來說
: 2019年的年收中位數是49萬
: 月收是4萬
: 就算夫妻都有工作好了
: 相加以後月收也只有8萬
: 一對夫妻養兩個小孩租3房
: 然後一個月花一半的收入(4萬)去租房子
說實話,
一個月要4萬的44坪房子說它是社會住宅,
真的會起爭議,好歹給低收入戶多點優惠,打個對折。
但是回過頭來,我們來討論一下這樣房價合不合理。
但是給大家幾點方向來考量這樣...
我以前在台北大安區租屋:
超老舊公寓,Over 30 Years 的屋齡。
雅房,廁所跟衛浴都共用。
水電費另計,沒有廚房也沒有冰箱。
嚴禁生火跟不准使用微波爐。
面積3坪。
每個月租金收5000$
這裡行情5坪套房就10000$起跳
我問問你,那你覺得44坪應該要被收多少?
接下來,那問題在哪裡?
就是低收入戶到底有沒有減免到合適價位?
44坪最少應該有滿足幾人以上的家庭低收入戶才能申請居住?
這才是該被討論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