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電動自行車橫行,改裝得比機車還要屌,速度比機車還要快,這個亂象交通部難道不知
道嗎
根本就是因為當初在發展電動機車的時候技術太差,政府為了保護爛業者而發明了電動自行
車這個牌照
結果現在變成社會亂源,被保護的業者還是一樣爛,根本就是腐敗的政府私相授受,保護有
關係的既得利益者
結果現在社會亂源產生了,政府卻不處理,一堆可以比照機車的車子卻掛著電動自行車的牌
照,沒有牌照號碼,可以騎在大馬路上,又可以騎在人行道上,出事了也找不到人
無能的政府都在擺爛,搞爛了社會秩序,產業又發展不起來,拖垮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