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坦白說我覺得送達是個很嚴重的問題

作者: elite9q   2024-07-10 23:35:19
雖然我是不覺得黃國昌表現很好
但我覺得送達這件事情,是個滿嚴重的問題
憲法訴訟法第17條
除裁定不受理者外,憲法法庭應將聲請書送達於相對人,並得限期命相對人以答辯書陳述
意見。
你如果受理
那就應該要送達
送達這件事情是有定義的
行政程序法第一章第十一節全部都在定義送達
阿在網路上面下載算是送達?你要不要聽聽看你說甚麼
阿你說這是行政程序法
不是憲法訴訟法
那我問你你有限期命相對人以答辯書陳述意見嗎?
白紙黑字,你哪時命令立法院回復,期限是哪時
講清楚啊
這問題我覺得其實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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