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貪汙400元合理?(高虹安案件)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24-08-20 03:08:19
※ 引述《apple03 (稻香)》之銘言:
: 不是我要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 擺明是要搞人
: 挑戰一般人的常識水準
: 貪汙400元?
: 你說鄭文燦很多錢不可能貪汙500萬
: 好那貪汙400元 在高虹安 案件裡面
: 青鳥一堆都認為很棒 判刑
: 搞笑嗎 你今天去搶銀行會搶400元嗎?
: 法官要這樣子判 真的很奇怪
: 不是我說法官奇怪 而是超越一般人的認知
那個只能說小草有些都是沒有法律知識的
只想靠自己想法來宣判的
想靠人治民粹治國 不是法治治國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843278
退役少將韓豫平詐領漢光演習2880元加菜金,依貪汙罪判刑4年6月定讞
法條就跟你說貪了1元就是要判刑
沒有說貪幾元以下就不需要判刑
不爽的話你可以叫民眾黨改法條
還有一點就是就算你搶劫到1元也是要被判刑
人家法庭審判是看證據的
不是都學你靠自己幻想的好嗎
你這個邏輯就像一個富豪會去偷東西嗎~答案是會的
還有你的想法不是一般人
一般人都知道法條怎規定怎判
你不能代表一般人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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