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BOC (花嚴)》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在「人文宗教研究院 修改看板辦法」#1Hcka0P3 (HumService) 已有說明:
: : 「小組長得針對修改看板之理由、修改後之板名或板旨提出疑問,
: : 該板板主群需於一週內回應與說明,否則組務得逕自駁回申請。」
: : 所以組務能也應該審查。
: 據#1Hcka0P3 (HumService)說明(b):經過半數板友同意後,可至組務申請修改看板
: 請問板友如何認定,舉行投票,有投的都為板友嗎?
: 還是如基信板之前投票,有事先認定之板友名單
修改看板的規則是仿效由板主申請廢除看板的途徑所設立的,
因此目前此規則當中對於看板上所進行的投票,投票者的資格並無特別限制。
亦即有進入該看板閱讀並投票者皆具有投票資格。
對於此資格規定若有其它建議,也請歡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