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基督信仰板板規草案,請組務審核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1-28 07:47:39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MarquisSADE (~薩德先生~)》之銘言:
: : 第二章、
: : 2.1 文章有下列情形者,由板主m文要求修正,未於24小時內修正者直接刪文,不另公告
: : 。
: 依據 SYSOP z-23-2-4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二編、第二章、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 「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 量。
: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 」
: 若因違規而進行刪文,板主須公告處分之理由才能進行處分。請修改此項板規。
我想這一條的用意應該是避免板主濫權,
隨意用板主的權限對待板友
不過處分的理由已經在板規公告內的2.2寫了
只要有2.2的行為,板主發現就會介入進行處分
所以是有正當依據並且事先公告的
板規一開始也敘明,在本版發、推文,視為已經看過板規並同意遵守
既然我們2.2已經寫清楚哪些情形,板主有權m文要求修正
那2.1在執行時應無疑義
至於實際在處分時,m文要求修改的同時,
我們都會推文講一下它算哪一種情形所以需要修正
真的勸告不聽要刪文時,我們會備份原文在精華區
: : 2.2 空白文、字數未達50、注音文、火星文、亂碼文、錯字文、內文出現商業廣告
: : 10.1 經舉證檢舉,確認多個帳號均為同一人,則一個帳號違規,視同所有帳號違規。
: : 10.2 如果A帳號初犯某條板規,則視同當事人的B帳號亦為初犯狀態;若使用B帳號觸犯同
: : 條板規,直接以累犯處理B帳號的違規行為。
: 請板主在帳號部認定多重帳號之前,避免以多重帳號為由,對板友進行一般板務處分。
: 本項板規所述「確認多個帳號均為同一人」,應以帳號部判決為準。
: 多重帳號認定與處分之相關規則請參閱 #1LcFJBGK (BoardCourt) 這份公告。
好的,10.1的確認,會以帳號部的判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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