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yaqqq在前篇文章所指後又一標準不一言行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11-23 12:49:57
yaqqq自己貼的佛法版版規
佛法板板規
五、無故引戰
若對方沒與你交流、沒與你說話或辯論,
你主動去抵毀、明酸暗酸等任何有關人身傷害的言論。
視為尋仇鬧事。(因為人家都沒跟你說話,你不應主動跑去罵他挑釁他。)
......................
但是,yaqqq在Buddha版又在我無法對話的情況下,
單方對我(依他看待我的個案嚴格標準)明酸暗酸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7-11-23 16:50:00
因證據補充,改至11/26宣布裁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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