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日高濱核廠老舊 獲准延役20年

作者: zipizza ( )   2016-06-21 11:48:59
標題:日高濱核廠老舊 獲准延役20年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277485
時間:2016-06-20 22:06 新聞引據:中央社
日本的高濱核電廠1、2號機運轉已逾40年,今天(20日)獲得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同意,最長
可延役20年。這是2011年311大震災福島核災之後,限制運轉40年的制度之下,獲得延役
的首例。
針對關西電力公司高濱核電廠1、2號機(福井縣)電纜線的防火對策等是否符合新的安全規
制,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於今年4月承認高濱1、2號機符合新規的安全標準,本月批准
有關設備抗震性等的工程計畫。
今天原子能規制委員會開會針對高濱1、2號機的「延役許可」情況進行討論。有報告指出
,高濱1、2號機的部分管線如果劣化變薄,抗震度可能低於標準,需進行補強工程。在評
估之後,原子能規制委員會今天與會的委員一致同意讓高濱1、2號機延役,最長可延20年

高濱1號機最久可運轉到2034年11月。高濱2號機最久可運轉到2035年11月。
2011年311東日本大震災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核災之後,日本實施核電廠運轉期最長40年
的制度。高濱1、2號機是在這制度之下獲准延役的首例。
高濱1、2號機正在辦理核電廠重新啟動的手續。今後,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將到現場勘查安
全對策的工程等。關西電力公司希望在2020年左右,高濱1、2號機能重啟,包括抗震補強
工程等在內,估將投注2,160億日圓(約新台幣672億元)。
高濱1號機於1974年、2號機於1975年開始運轉,都已超過40年。按日本的法規,新的核電
廠安全標準實施後3年,也就是在下個月7日之前,如果沒取得安檢通過與延役許可,就要
廢爐。關西電力公司於去年3、4月,申請高濱1、2號機的安檢與延役的審查。
日本實施核電廠運轉40年的規定之後,運轉後已逾35年的核電廠當中,除了高濱1、2號機
之外,還有美濱核電廠3號機(福井縣)正在接受延役的審查。除此之外,關西電力公司大
飯核電廠1、2號機(福井縣)也考慮申請延役。
日本目前在運轉的核電廠僅九州電力公司的川內核電廠1、2號機(位於鹿兒島縣)。高濱核
電廠3、4號機在今年2月之前已重啟運轉,但受到大津地方法院做出停機的假處分決定後
,目前停機。
日本政府的能源方針是2030年的最佳電源構成當中,核電占20%到22%。到2030年,日本運
轉逾40年的核電廠約有20座,其中約半數若不重啟,將無法達到所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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