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口述歷史抄本 最高法院判國家保管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708180372-1.aspx
發稿時間:2017/08/18 22:01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18日專電)新加坡最高法院駁回已故建國總理李
光耀遺囑執行人李瑋玲和李顯揚上訴案,認為李光耀口述歷史抄本,仍應由
國家保管。
新加坡法院去年9月間判決,否認李光耀的遺產擁有者,有權使用和保管李光
耀在1981年7月8日到1982年7月5日接受口述歷史中心訪談錄音的抄本。
根據法院當時判決,李光耀接受口述歷史中心訪談錄音的抄本歸國家保管,
版權在李光耀2015年3月23日過世的5年內屬於他的遺產擁有者。遺產擁有者
雖擁有版權,卻僅是確保政府遵守訪談協議,版權在2020年3月23日後則歸政
府所有。
李瑋玲和李顯揚雖再提出上訴,不過,最高法院上訴庭昨天判決指出,李光
耀過世後的5年內,遺產擁有者無權使用李光耀口述歷史中心訪談抄本。
最高法院上訴庭維持了去年9月的判決結果,認為李光耀和新加坡政府1983年
簽訂的訪談協議,具有政治敏感內容的訪問抄本續由國家保管。
最高法院上訴庭指出,口述歷史內容屬於官方機密,即便李瑋玲和李顯揚不
公開抄本內容,但在官方機密法令約束下,他們保存這些內容就算違法。身
為李光耀的子女也不能豁免於機密法令之外。
李光耀在口述歷史中心訪談中,曾對新加坡1965年獨立前的事件表達個人見
解,以及談論擔任新加坡總理時曾經歷的國家大事,這些內容在政治上極具
敏感性。106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