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經投保個人責任險,但是家人也有投保家人的責任險,
以及旅平險也會贈送個人責任險,有的意外險也有含個人責任險。
需要和保險公司告知家人有投保家人責任險嗎?
投保旅平險時也要告知有其他的責任險?
會不會重複投保造成保單失效?
【保險法36】
複保險,除另有約定外,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
可是如果條款已經有一條提到其他保險,算是保險法所說的【另有約定】嗎?
【保險法37】
要保人故意不為前條之通知,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無效。
EX:保單內的條款
【其他保險】
本公司依照本保險契約之約定應負賠償責任時,被保險人如有其他責任保險同時應負賠
償責任時,本公司對於該賠償責任僅負比例分攤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