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一小的小家庭陸續確診時間如下:
第1個:媽媽,5/11 PCR 陽性
=》居隔期間5/11-5/18
第2個:爸爸,5/13 PCR 陽性
=》居隔期間5/13-5/20
第3個:4歲兒,5/15 居隔中快篩陽視訊確診
=》 居隔期間 5/15-5/22 (尚未收到居隔書)
想請問媽媽本來於5/19可解隔離,
但因為5/19-5/22要陪同小孩繼續隔下去,
公司須拿居隔書請假+保險理賠
想請問
1.媽媽應該要拿到5/19-5/22的居隔單(48條?)嗎?
2.這樣確診後又接著陪同隔離,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隔離的理賠金嗎?
先感謝大家的幫忙回覆
祝健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