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詢問客服,
已確認搭乘之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延誤、被取消、或因超
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而於四小時內無其他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
大眾運輸工具可供其搭乘。
四小時內無其他班機,指的是原航空公司班機,所以其他航空公司班機不算,
另外登機證正本可以退回,申請書上可備註須退回的文件.
如果有保兩家的人可以一起出險囉^_^
※ 引述《sweeet124 (藍縷)》之銘言:
: 看板上有在討論國泰豪華險,我也順便看了新安不便險,
: 我的旅程延誤是選擇型,所以是參考p14的附加條款:
: 投保「旅程延誤保險(選擇型)」商品者,不適用本章旅程延誤
: 費用保險,請參酌第 14 頁「新安東京海上產物旅行綜合保險旅
: 程延誤(選擇型)附加條款」。
: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本公司旅行綜合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
: 加繳保險費,投保新安東京海上產物旅行綜合保險旅程延誤(選擇型)附加條款
: (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就被保險人於賠償責任期間內,因下列事由致
: 其原先預定之旅行行程延誤超過四小時以上時,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負給付
: 保險金之責:
: 二、已確認搭乘之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延誤、被取消、或因超
: 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而於四小時內無其他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
: 大眾運輸工具可供其搭乘。
: 附加條款中沒寫到需要"繼續行程"也沒寫到要升三級警戒,
: 因此是否只要我的航班被取消且4小時內沒替代班機,
: 就可以申請定額理賠來回各6000?
: 以上如果有錯麻煩各位糾正,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