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姐妹平安,好久沒有分享讀經了,
不知不覺就被淹沒在日常生活中...
到了年末才震驚一年都要過了
感謝神仍然藉著聖經對我說話!
第三章 保羅闡述因信稱義的立論之後,第四章緊接著就以舊約亞伯拉罕為例
更加說明因信稱義本就是神起初的心意。
1. 引舊約經文為證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出自 創15:6)
若因行為稱義,人就可誇耀自己的義,此種義不是恩典。惟有因信而得的義,
才是神的恩典。
大衛王也曾領略因信稱義的奧秘:「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出自 詩32:1-2)
2. 割禮、律法與稱義
割禮始於創世記17章,神因信稱亞伯拉罕為義是在割禮之前,更是在律法之前。
因信稱義之後,神才賜他割禮做為印證,因此這義是給那受割禮的,也是給那
未受割禮的。
神的應許亞伯拉罕及他的後裔,是在信心中的應許。既然是以信為本的,那麼
所謂後裔就不單是律法中的後裔,更是信心中的後裔。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靠著恩典而得。這應許是給那律法中的人,更是給
那信心中的人。
3. 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
亞伯拉罕100歲時才得到他正統的後嗣以撒,當時他肉體衰殘,妻子撒拉的月經
也斷絕了,就人來看並沒有指望。但他因著信心,相信神必然成就。在無可指
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這就是他的義。
亞伯拉罕的信,對我們有甚麼意義呢?
請仔細看 羅4:17a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為什麼他說亞伯拉罕信神叫死人復活呢? 當時耶穌尚未降世
創世紀22章,神曾叫亞伯拉罕獻以撒。他沒有遲疑。我們都不懷疑他愛這100歲
才得的孩子。當初神要剿滅所多瑪,為了所多瑪他尚且與神討價還價,為了自
己的孩子,怎不見他與神爭論呢?
原來他堅定相信神的應許必然成就,既然說撒拉所生的以撒才是他的後嗣,並
且他的後裔要如海邊的沙、天上的星那樣多。這應許還沒成就,神怎會使以撒
死在那裡呢? 因此,以撒若死了,神必會使他復活。神的應許絕不落空。
對照此刻,算我們為義的這個信心,應該是怎樣的信心呢?
就是「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並且信「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
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羅4:25)
我們因信稱義,不是一切的信心都是義,不是相信有神而已,也不只相信神的大能
撒旦豈不也相信有神嗎? 許多未信者,不也求神拜佛,渴望超自然的能力嗎?
我們信,是信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我們的過犯死在十架上,又為使我們稱義復活。
感謝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