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1-17 00:08:17講到了權利受到侵害,所謂的惡意或善意當然使用學理上的論述,即惡意為故意,善意為過
失。
我還是以L板主個人的回應為標準,他配合刪除,我判斷他為善意(即過失)。故而在認可
他辛勞的情況下,我回應一位板友的要求,為自己比較大的動作先致歉。也是表達願意讓事
情到此為止。
各種挑釁言論,本來已經說了,不要太過分的話,我就不再理會。但看來那毫無意義。
甚至有人出來要幫 L 板主代言,說他擅自公開私信的作為就是惡意 (故意)
那我想先前的文字也不需要了
作者:
qlz (())
2017-11-18 11:54:00oh
作者:
suker (..)
2017-11-18 08:34:00小心被吉~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8 02:56:00站內信+釣魚 是 訟棍的慣用套路 這是通論 見識過江蘇黃的都知道 江黃都被ptt列不受歡迎人物了蝦米 X8了
作者:
m122e (m122e)
2017-11-18 02:54:00呵呵 王八烏龜站內信騷擾別人 然後在這邊化身訟棍 一口好法律 長知識了 真厲害
你到底以為你誰啊 趕走一個好版主 很了不起?在噓一次 我真的很懷疑你父母親怎麼教育你的估狗了一下以前你的文章推文 一大堆跟人家吵架的 也不意外就是了
作者:
nifiy ( )
2017-11-18 00:11:00。
作者:
duke7814 (Vanilla)
2017-11-17 23:59:00好凶唷
.....我真的好想知道....要在現實世界中怎樣的一個人,才會在這裡成這副樣子....蠻.....恐怖的....
耽溺文字遊戲、行止引人反感,算不算渣男?哎呀重複噓了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22:23:00留意版規 噓文要有新意 不能重覆同樣語句
耽溺文字遊戲、行止引人反感,算不算渣男?我沒說不噓啊XD耽溺文字遊戲、行止引人反感,算不算渣男?耽溺文字遊戲、行止引人反感,算不算渣男?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22:10:00捧場還是要噓啊
主要是為了反襯啦 ^^^^^^^^^^^^畫重點 ^^^^虛褒實貶,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兄臺,捧個場嘛!
作者: julia508 (Julia) 2017-11-17 20:45:00
別再來亂啦
作者: airwaves06 (空氣波˙零陸) 2017-11-17 19:32:00
捕個噓
作者:
linfuon (龍王的劍技)
2017-11-17 18:37:00這人太可愛了 加油喔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7-11-17 17:32:00沒關係吧~要告大家也可以奉陪嘛XD
作者:
randykaku (換個想法就換個心情)
2017-11-17 16:59:00名字很獅家 做事很鹿家我覺得不行 看完三任板主都文章 我一定要來補你一刀的你太討人厭了 我連噓
作者: hannahssa (>:) 2017-11-17 16:05:00
去~
作者: airwaves06 (空氣波˙零陸) 2017-11-17 16:05:00
捕個噓
作者:
ilikebj (小杯可可半糖去冰)
2017-11-17 16:01:00你是誰阿?你的意見很重要?
作者: airwaves06 (空氣波˙零陸) 2017-11-17 15:55:00
先噓你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7-11-17 15:10:00非常難看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13:06:00人氣62了 有沒有機會破百??
作者:
c733614 (Darksky)
2017-11-17 12:59:00默契不錯(握
作者:
m122e (m122e)
2017-11-17 13:01:00一沒指名道姓 二無法連結真實身份;滿口法條 真的以為幹過"王之手" 蘭尼斯特家可以一手遮天啦?你以為這裡"君臨"版?
作者:
m122e (m122e)
2017-11-17 12:58:00跟c7握手手
真的過分又能如何?頂多煩警察煩檢察官搞一堆不起訴處分的東西出來而已
別高來高去說什麼權利受到傷害,具體是有多痛說來聽聽?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12:57:00上面兩樓在一起 在一起 在一起 在一起
作者:
m122e (m122e)
2017-11-17 12:56:00呵呵 看起來是個熟悉法律的朋友呢?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7-11-17 12:54:00怕.jpg. 刪光光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12:53:00這位棋友 XDXDXD
作者:
c733614 (Darksky)
2017-11-17 12:56:00看來是位熟讀法律的朋友呢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00:09:00這是甚麼誠意?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11-17 00:12:00
噓噓 自我感覺良好
作者:
Pujols5 (Albert Pujols)
2017-11-17 00:13:00不知道為什麼想到乃哥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11-17 00:13:00
叫人公開的部分有註明不能連同信嗎 公開的意思當然預設是透明公開
作者:
rekun ( )
2017-11-17 00:13:00小心被吉喔 科科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7-11-17 00:14:00所以這就說白了,你認為有『惡意』公開透明怕理虧,趕緊說要吉。是有沒有這麼心虛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11-17 00:16:00
自己語氣最不善 說版主語氣不善 真的很有你的風格 紅色喜氣
不讓對方公開他怎麼質疑的才能裝做是板主無理判決,實際上要「公開判決脈絡」,本來就是要整個雙方對話都公開才能完整呈現,也才有意義,對方照做再來靠邀玩文字遊戲說沒同意公開,這真的很有趣。
作者:
SS159 (SS159)
2017-11-17 00:27:00這道歉 還行啊 其實就小吵架沒那麼嚴重啦 今天這事件也剛好讓L大休息一下 沒啥不好 這板這麼難管 文字陷阱那麼多 還要小心被告 看L大管板管這麼累真替他不值趁這機會沉澱一下也好
感謝你的道歉,我為我輕率挑釁的針對性文章道歉我的態度、語氣和用語都充滿惡意且針對性我不會再窮追猛打,也歡迎檢舉我的文章。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1-17 00:34:00L 大結果還是換個方式公開了我的信件。算是你贏了吧!因為我確實不想為此興訟。而我本來就不怕被公布,只是不喜歡你擅自侵權的行為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1-17 00:36:00大街罵人,小巷道歉,不用了,三九。你也贏了,我雖然吐槽你人身攻擊和揶揄諷刺的言語,但事實是我也不會學你那套來反制你
作者:
SS159 (SS159)
2017-11-17 00:38:00這事到此為止了啦 再吵也沒啥意思 我也不想看L大這種熱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1-17 00:39:00奉勸上面那位TED,板主換個方式,但其實還是私自披露私信。會不會有問題,可以去瞭解。只是我願意事情到此為止,但最好不要再出現一些無理的挑釁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00:39:00甚麼叫 換個方式 甚麼方式你可以說清楚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1-17 00:40:00我寫這篇是尊重 L 顯然還為判決花了滿多心思的,我願意為了彼此的不和諧道歉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00:41:00這篇叫甚麼尊重啦
很單純就是不怕公開不會第一時間用告訴去威脅人。實際上這種威脅就是挑釁。就別講得像是自己寬容大度的樣子了~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1-17 00:44:00BRAN ,L 板主現在還是未經我同意,公開了私信內容。我不想再理會你們幾個的挑釁,但最好不要太過分。
作者: julia508 (Julia) 2017-11-17 00:51:00
感覺是在撇清關係,我道歉了哦,你還要辭職是你自己的事,跟我沒關係,呵呵
作者:
hau7341 (è€å¼µ)
2017-11-17 00:51:00跟風紅一下
作者:
Kaili (飛人)
2017-11-17 00:53:00想知道過分會怎樣?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00:58:00公開在哪裡 甚麼狀況?你定義的?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11-17 01:04:00
他只要公布判決因果就是公布你私信啦 多少之分而已 你自己建議公開 一次二次三次 還要照你腦海中的想法刪刪剪剪 你不會自己打好一份草稿叫他放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1-17 01:11:00我想到此為止,看來有人還不願意呀。真的要來確認這種公布方式有沒有問題嗎?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7-11-17 01:31:00我怎麼看都是事主本身比較過分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01:31:00所以 到底公布在哪? 甚麼形式? 真的有沒有問題?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7-11-17 01:34:00
其實你的第4、5、6行的確會讓人誤會,而在回覆時把你的信件貼出
作者:
lizard95 (Don't say ''LAZY'' )
2017-11-17 06:36:00唉。
作者:
Leooson (吼吼吼)
2017-11-17 08:46:00嗆聲提告很不應該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09:23:00甚麼都拿不出嘛X1
作者:
bruce79 (bruce)
2017-11-17 09:52:00噓
他就算是有錯在先也不代表你天下無敵啦,我就看不懂你要
告就告,要備份就備份,公開打出來是要他在你的威脅下處理事情?誰做得下去啊?我是不知道那些信件內容對你造成多大的困擾,有比你後續行為對自己形象的傷害還大?
作者:
will8149 (大哥,黑吃黑是不叫條子的)
2017-11-17 10:25:00呵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10:47:00咦!! m惹
作者:
Leooson (吼吼吼)
2017-11-17 10:50:00暗示性威脅真的很不應該 可怕可怕
作者:
bruce79 (bruce)
2017-11-17 11:13:00現在沒事 再噓一次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11-17 11:15:00啊不就還好F板主有備份到= =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11:16:00挖歐 編輯了啊不就還好有m到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11-17 11:34:00沒有想太多 事實上就是你把一篇充滿爭議的文字完全修掉了想了解事情始末的人反而得往後找挖備份來看 我是覺得身為這場風波肇始者之一這種行為很不負責啦 不過這是我的標準 你自有不認同的權利
作者: Ponimp (喜駿) 2017-11-17 11:50:00
你為什麼不好好唸書呢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鮪魚) 2017-11-17 12:09:00
補虛 還在亂噓人
作者:
muscul (zzz...)
2017-11-17 12:11:00還在「他有備份我才編輯」咧...
作者:
mucle (阿肌)
2017-11-17 12:19:00好棒棒唷 要告人咧整天拿著要告人放在嘴上的我看大概也是X粉
作者:
m122e (m122e)
2017-11-17 12:38:00版主衰洨 遇到垃圾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11-17 12:42:00這句不只違規,還已經踩到法律的界限了,你要繼續?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7 12:47:00或許是成功人士 有錢有閒
作者:
rickk (沒有主義)
2017-11-18 11:57:00高調高調
作者: cockpuncher (丁丁終結者) 2017-11-18 13:15:00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rumor3456 2017-11-18 14:25:00
x8了欸 有沒有機會挑戰金庸版被噓最多的記錄啊說真的 看到所有人都討厭你不會想檢討自己嗎
作者: airwaves06 (空氣波˙零陸) 2017-11-18 14:39:00
解一下每日任務
作者: yudi1991 2017-11-18 14:45:00
好好去思考送醫的舉例再說話好嗎?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8 15:00:00K「醫師」和風中神童應該還是兩道很難超越的障礙。
作者:
wayne1027 (æ¶¿éƒ¡å± å¤«å¼µç¿¼å¾·)
2017-11-18 15:42:00估狗一下這ID都是出沒在小板找人尋釁釣魚~~
作者:
discoco (discoco)
2017-11-18 16:27:00笑死人 渣男粉 來吉我啊看看XX了沒
人家是大老闆,怎會在乎他人想法?只是找地方玩玩就走吧?何必在乎他的想法?也不值得為了這樣的人影響情緒,別搞得自己跟他一樣呀。不要讓他再出現就好了。人生在世,去在乎自己真正該在意的就好,不要為了沒那價值的傷神費時,那是自貶身價。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7-11-18 18:01:00QQ
作者: airwaves06 (空氣波˙零陸) 2017-11-18 18:52:00
每日任務
作者:
randykaku (換個想法就換個心情)
2017-11-18 21:07:00XX
作者: wakuwaku (倒立喝汽水) 2017-11-18 21:19:00
不愛這種回應欠噓再補噓
作者:
m6990400 (Harding)
2017-11-18 23:41:00為了一個版眾,失去一位好版主,太過可惜。
作者:
will8149 (大哥,黑吃黑是不叫條子的)
2017-11-19 00:07:00每日任務
作者: kimsman (南台李敏鎬) 2017-11-19 00:27:00
看完一整個系列真的很生氣
作者:
m122e (m122e)
2017-11-19 00:49:00XX了誒 紅的喜氣
其實應該有不少人不是在乎他,是表達對另一個當事者的支持.要說他對他人想法不在意也不盡然準確,道歉文搞得跟在施恩一樣,輿論不買帳居然吞回去說不給了.
作者:
biglafu (哥吉拉弗)
2017-11-19 03:19:00原來是人生勝組(掩面狂奔)
作者:
nobuusa (兔靖語)
2017-11-19 05:13:00想要噓嗎?送你。
原來不是太底層受教不足,而是太頂層覺得別人都有義務抬著頭等著看你臉色,真是失敬失敬
作者:
randykaku (換個想法就換個心情)
2017-11-19 11:52:00泰溫的道歉呢? 還是劇情已經演到小兒子被裝桶了?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11-19 13:12:00要他道歉就跳針東拉西扯
善意惡意法學上的定義不是這樣喔 不要亂說是知情與不知情的差別 知情不等於故意 不知情不等於過失
作者: andystupid (唐伯鼠) 2017-11-19 17:42:00
缺乏自省
作者:
Amygo (心在何方)
2017-11-19 20:09:00喔
作者:
boboleo (還有多久?)
2017-11-20 12:55:00噓
作者:
allgod (歐尬德)
2017-11-20 13:59:00被人扣渣男粉帽子當然不爽,但你後來方式完全是意氣之爭了,你真的需要向他道歉。本版是ptt少數風氣水量都很好的板了
作者:
aduijjr (阿戰)
2017-11-20 16:26:00閣下厲害~一個人毀了一個版主~佩服佩服!
作者:
demon616 (傲慢憤怒貪婪)
2017-11-21 02:08:00渣男粉
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7-11-21 11:18:00都說要「公布」了 怎麼又變成「擅自公開私信」到底開頭是「誰說要公布」的? 有辦法又公布又遮遮掩掩?
作者:
TRASHNET (TRASH)
2017-11-21 12:05:00看到高速公路逆向的三寶,就會忍不住想噓
作者:
JOGIBA (978)
2017-11-23 21:53:00我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純粹跟風噓而已
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7-11-24 13:33:00看得出來樓上是跟風 ^^
不會出現了啦~ 真以為這位仁兄是有所思、有所懷、有所為的?不過爾爾的啦。生活照過,不需為了偶然經過的三寶影響任何東西才是。
作者:
lolicone (∥○△○∥)
2017-11-29 08:49:00沒什麼好說的以後看到你就噓
作者:
cvcvcv (cvcvcv)
2017-11-30 13:52:00可憐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