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地歐、終於,最後一篇了,哈哈哈。
不趕快寫完,會覺得一件事情沒做完,全身不對勁。
我想分享、能分享的大概都差不多了吧,應該不會再突然蹦出來才對。
就像最前面有說過,我是個喜歡旅行,卻不常旅行的人。接下來,近期要有新故事可以跟韓
旅版分享的機會也不高。所以這算是一個快閃的概念(笑)。
前面大概只剩我的旅費還沒分享,我2016年的花費在三萬五、六左右,2017年則是在三萬元
以內。我都有紀錄花費,只是都還沒把它總整理、換算成台幣;而這數字,是包含機票、住
宿、保險、網路,還有伴手禮,從我台北住所出發到機場,到回到台北住所的金額--嗯,
根據我的旅行天數,看起來應該算蠻省的吧。
有旅伴跟無旅伴的差別,我想我感受最深的是在「吃」上面:有旅伴的話,可以進餐廳吃比
較大份量的東西。
我不能說,有旅伴可以吃比較多東西,因為我發現我2017年,自己吃的也不少(笑);講白一
點,就是有沒有分母吧,畢竟窮旅人還是得考量開銷。
前面都稍微有提到,為什麼我2016年的旅行,會跟旅伴分道揚鑣。其實最主要的因素,是我
和旅伴的旅行取向不同。那次旅行,我的旅伴算是陪我出國,畢竟是我第一次出國,所以整
個行程,他給了我很大的自主權,也很認真配合我。
一件大家都知道的事:想知道誰能夠和你處得來,要嘛同居,要嘛旅行。
我的旅伴算是我很要好的知人,只是我們不適合當彼此的旅伴。
雖然因為獨身旅行,會留下好幾項遺憾,可是之後,我還是會喜歡自助旅行。我是透過旅行
在充電,旅行會影響我人生的。
關於這兩次旅行帶給我的收穫,我想因為每個人的個性與故事不同,沒辦法說白。大概與景
點、遊記無關,又可以做經驗之談的,就是:
如果你珍惜一個人的話,不要輕易和他一起旅行,因為那是一場賭注。
謝謝耐心看到這裡的你,有緣再相會了(揮手回被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