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網路上被詐騙
已經開過一次庭 對方表示想要調解 法院也定了調解庭的時間
但是我不太想要再過去(距離有點遠 加上工作又要請假)
我也不想要再告了(怕麻煩
我只想要拿回被詐騙的錢跟上次開庭的交通費約600元(可以要交通費嗎?)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
1.調解庭請假 跟對方私下和解
私下和解是怎麼做?直接跟對方電話連絡就好嗎?
還是說我還是要過去對方當面和解才算數?
2.調解庭請假 書記官建議我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他說不提很可能拿不回錢
但是他說提了之後之後開庭還是要去法院(冏)
3.私下和解比起在調解庭上和解 是不是比較沒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