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父親因酒駕騎摩托車在鄉間小路自行跌倒住院受傷,
後來抽血酒精濃度超過標準(當時在外地讀書的我,對此事發過程並不清楚)
後來只聽父親說會被罰錢,就這樣。
因長期沒有和父親住在一起,當我問他的時候,
他被法院裁判的結果或是什麼,他一概輕描淡寫,家中還有我和幾個弟妹還在讀書,其他人
也沒有什麼經濟能力,
我不知道他被罰了多少錢,
但這次父親跟我講說,上次繳了三萬多塊,但最近不夠錢繳了,有可能會被叫去"補"三個月,
繳出去的罰金會被充公,想要細問的時候他也不告訴我,讓我滿擔心的。
而父親表示書讀得不多,對法律部分也不是很了解,
其實我很想問他所謂的
"補"三個月是什麼意思?
還有為什麼繳出去的3萬多塊可能要被充公?
不知道我這樣描述 版上各位大大,
能給我一些沒有錢繳罰金的意見
或是上述兩個問題的解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