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這兩~三年中間,外公出入住院多次,其中去年情形最為嚴重,曾經一度病危
而今年的狀況,有慢慢好轉了,能判斷誰是誰的程度了
而我外婆很早就去世了,但是之後我外公有交一個女朋友
沒結婚,沒有生共同的小孩,兩個有同居在一起(住院之前)
現在的問題是,這幾天我媽她們四個兄弟姊妹
突然發現我外公的房子已經被過戶給我外公的女朋友
而且時間點居然是去年,病情最嚴重的時候(這種人心態真的很過分)
那如今
1.這房子要的回來嗎?
2.要指控那阿姨趁我外公病危,意識不清的時候辦過戶,準詐欺是可行的嗎?
3.我外公目前意識清楚,要請他本人怎麼做,法律程序上比較能順利要回呢?
PS:目前外公病情時好時壞,想趁他現在意識清楚,來把這件事情解決
先謝謝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