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前些日子撞死狗
(因我弟在外地 以下為我聽到的說法..)
他說狗狗是突然跑出來 撞到牠
我弟雷殘 一隻手腕骨折 身體多處擦傷 很嚴重..(有去醫院照X光)
狗狗沒多久就去世了..
然後狗狗主人說要我弟去跟狗狗拈香 不然要告我弟...
(我聽到時?????????????問號)
後來我弟說他沒去 現在打電話說要告我弟了
請問要怎麼處理呢@@?
我是有爬到文說 "飼主似乎應負民法190條看管的責任"這樣可以索取醫藥費嗎??
同篇文章裡還有提到184條 如我弟說的屬實(狗狗突然衝出來)那應該是沒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