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
就是我今年打算報考致理技術學院,但是我是志願役除役人員,在服役期間
因病除役,但是該校的簡章上說明了「在營服現役(含替代役)期間因病成殘不堪服役而免役或除役,領有撫卹證明者。」
但我就是沒有撫卹證明,於是我打電話致該校詢問,該校承辦人員就打電話給教育部詢問是否符合,之後就回電給我說教育部人員回覆:除役人員沒有撫卹證明,視同一般考生。
但之後我又打電話到教育部詢問,教育部人員仍然說沒有撫卹證明視同一般考生。
但我很疑惑,就是我為國家付出了七年的青春,除役應該也視同退伍吧。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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