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件個資法問題想請教大家,事情是這樣的,
爺爺、父親相繼過世已有10多年餘(只差一個月),故我為爺爺財產繼承人之一,
上個月奶奶不幸往生,翻找遺物才發現爺爺於農會的存摺,
查看後發現內有兩筆大額的轉帳支出,但存摺上並無顯示轉入帳號及戶名,
備妥相關資料(爺爺、父親的除戶謄本,全戶的戶籍謄本,我的身分證印章)
以證明我為合法繼承人之一,至農會櫃台欲調閱此兩筆的轉帳單卻碰壁。
櫃員理由為:按個資法規定,欲調閱過往之單據,必須由帳戶本人親自查詢。
但告知帳戶本人已往生,現由合法繼承人來行使此權力後被拒絕,堅持必須由本人才行。
另一條路:否則需有法院的函文來要求,他們便可進行查閱的動作...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