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抱歉擔誤大家一點時間
我媽一週前騎車和一台貨車發生車禍
我媽目前膝蓋粉碎開放骨折
牙齒斷裂10顆+撕裂傷
我媽直行綠燈,對方從右方道路闖紅燈出來後
我媽閃避不及撞上貨車左側車門後面一點
貨車司機來看我媽時有提及是他的錯也願意負責
(但我的產險業務叫我去找對方闖紅燈証據,否則對方產險公司會砍價)
我已經到警局看過監視器因角度未錄到
警察表示無法告知我們對方是否承認闖紅燈
今日警察來做筆錄也說燈號無法判定
(但我方筆錄有寫我方燈號綠燈)
多次向路口小7拜託調閱監視器今天終於去看
有錄到車禍經過但並未錄到燈號
換句話說只錄到我媽直走煞車不及撞上從右邊出來也直走的貨車
以路權來說是我媽比較大
但目前我媽膝蓋的傷她至少半年至一年無法工作
確定對方有保強制+第三,無行車紀錄器(希望理賠的部分都以產險理賠,也不想造成對方司機太大的經濟壓力)
想請問大家
1.以肇事責任來說,若真完全無法判定燈號,肇責會怎麼判?
2.如果我以錄音詢問對方是否闖紅燈,會有法律效用嗎?(實在很不想這樣做…)
3.小7影帶有車禍發生時間,有可能和交通號誌時間比對確認當時燈號的狀況嗎?
以上,再麻煩大家解惑了!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