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賣方,已經爬過文了,QQ
事由:
我轉賣了一個皮夾。
沒有用過,有實體拍照也說明沒有用過。轉售時我認為品相還OK,沒有細細檢查。
但也就寫著:"全新,沒用過" (這幾個字)
我想買家收到,也就如我所拍照的部分。
我目前也照她的要求退款給她了。
但他的平價讓我非常不舒服,如果說他收到的東西跟我的圖片是一致的話,
請問我是否能提出毀謗?(還是只是單純的交易糾紛呢?謝謝T_T)
買家負評價如下:
買家滿意度:[極差]
意見 : 不老實的賣家,在問與答中說是全新商品,可以正常使用,寄來的包包卻是裂開
、受潮、皮革龜裂....這樣東西也拿出來賣人,真的是詐欺犯。(2014-07-04 10:02)
意見 : 我會去備案!我很過份??拜託!妳拿這樣的東西賣人,然後說是全新品,我有問妳
有沒有瑕疵,妳說沒有,這已經構成詐欺罪,不管是金額大小,欺騙就是欺騙..做人不應
該如此!.(2014-07-04 21:36) (最近期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08 20:48:00單單"我認為品相還OK"個人認為賣家已經知道品項不及全新照片靠拍照技巧可以拍得很漂亮,就跟電視明星差不多
如果你當初售價是以新品價格出售,是有詐欺嫌疑...
但是我有拍照呢,買家收到也就如圖,也確實沒有用過。
整體來看比較偏交易糾紛,就算提告誹謗,不成立機會較高
沒用過不等於全新..你放在馬路上一年再撿起來也是沒用過
我另想請問如果是老唱片寫全新沒拆,但品項確是劣質,我4/28去報詐欺案了,怎到現在都沒下文@@?唱片花了我6仟多
沒有簽收前有先檢查,看到劣質便直接退給賣家,但他拒收賣家直接跟快遞說:要銷毀物品~"~ 但我不知道接下來怎辦?我既沒有收到東西也沒有收到退款,賣家也把我黑名單了。先謝謝各位專家們的解惑Q.Q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08 21:30:00不用 PS 呀,相機本身就會模糊照片了....不想去回答假設性問題,看起來,您自己是被害人也是加害人老唱片全新沒拆封,沒有人知道裡面長怎樣,對吧?蛋皮夾不是,對吧??一案歸一案,case by case ,被強姦者不代表有權去強姦別人
所以我都是失當的那方~"~ 唉。6200不是小數目
意見同一樓,你既然用到"還OK"來形容,內文描述就不要寫全新
但唱片這一案確實是賣家失當吧。他是賣劣質品又說要銷毀而且我已經退款給皮夾買家了。怎麼爬文跟回文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