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7-10 15:07:48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710/430895/
大統黑心油18.5億罰款 不用繳了!
仔細看一下內容,大意應該是
刑罰:大統負責人高振利有期徒刑16年、罰金5千萬元
行政罰:大統公司 18.5億罰鍰
這應該不適用「一罪不兩罰」原則吧?
處罰的對象不一樣阿
行政罰法第26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
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之裁判確定者,
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
行政罰法第31條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
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鍰額相同者,依前項規定定其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