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魯蛇我今年5月於台中一家生態顧問公司開始人生第一份工作
我們並沒有簽契約 但有保勞保 這是一家40幾歲的男女朋友開的公司 員工其實只有我
原本主要以規劃生態旅遊的我 工作內容卻以面試大不同,開始出差野外做調查(囧)
7/22(二)老闆把我叫過來,討論花蓮上山事情,並說要就繼續留下,不要今天三點給他
答覆,我的身體當兵有點受傷,我只好選擇離職一路。他卻急著叫我5點前就走人。並叫
我改天把放在家裡問卷帶來。
我於是並沒有放在心上,而認真找尋下一份工作。
直到8/9與老闆確認薪資事件才說 沒有問卷 沒有錢
我於是於10號請家人把問卷寄出
隔日11號再度確認 卻說我的問卷並無現場人數統計瑕疵,要求公司損害賠償
並且要約時間談賠償,沒有的話他說看誰拖的久
要求員工當天離職適當嗎? 如果這樣可以拿到資遣費嗎?
而且除了薪資以外,出差費也一直都沒給,這樣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