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才機車騎了十年頭一次發生車禍
想向大家請教
事發當時天色昏暗,且該處路燈也間距較廣
另外加上屏東連續下雨路滑
對方車輛(汽車)停放本處 http://goo.gl/t1z1rk 如圖中黑框處
那經過警察的勘驗後 認為對方占用機慢車道,是肇事主因,而當時我為讓後方來車
所以有稍微變換車道,切回慢車道時打滑直接撞上該車左後保險桿處。
目前主要想請教大家,或是有經驗的人,對方目前要求要連同他的車子維修費用與我
機車維修費用合併後按比例分攤,但是這樣的情況下,我本來是想說若我自己有責任
的話,修車費用我就也按我自己修車費用自行吸收了,倘若加上對方車輛的維修費用等等
那其實絕對遠超過我修車的費用。
不知道各位會有什麼樣的建議可以讓我了解更有利的談判方式?
第一次發生這種意外也真的是非我所願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