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為了這件事情壓力很大 也睡不好
但是又不知道要找誰請教
請各位幫我看一下 拜託
>>>學校原本應該8/1號上班 但是已經訂了機票7/7-8/7去紐約
和學校協議後決定同意 8/8再上班 但是必須7/1-7/5先上班 補8月頭幾天的班
電話中人事說
在學校工作有停車位 待遇是按照公立教師制度 每個月大概 四萬出頭
隔天我就和學校簽了聘書 簽之前我有看清楚
第14條「教師擬於聘約期限屆滿後,不再應聘時,應聘約屆滿三個月前書面通知學校。
如欲於聘約存續期間辭職者,須經學校同意後並應賠償核定金額十萬元整,使得離職,
否則學校得拒絕發給離職或服務證明文件」
我心想 如果之後意外離職 我只要不拿離職證明即可 就不用賠十萬 於是就簽署此聘書
在7/1-7/5期間 有正常去學校上班
在上班後發現
1.分配的工作量是兩個人的工作量
2.交接行政工作的老師和學校校長處不好 所以她不想交接給我
我無法學習執行我接下來的工作
3.想要找人事處理 但是他7/1-7/5期間 完全都不在 我的戶頭 離職證明等等
也都沒機會沒給他
4.辦公室內因為沒有冷氣 在夏天時候感覺到身心極為不舒服 還因此熱衰竭
5.校長的管理風格 讓我覺得無法在本校長期發展
6.停車位不是當初說好一定會有 是要用輪流 一個學期有 一個學期沒有
7.再來是薪資 第一個月 不是當初說好的四萬多 而是只有行政費 兩萬多塊
已經有感覺被受騙
之後7/6隨即和校長提出離職 他說我要付出代價
但是我的問題是 學校完全沒有交接也沒有人事 更沒有給我任何資源的情況下
我也沒有讓學校權益受損 為什麼要賠償?
而且依照合約 我只要不要拿離職證明即可…
之後和學校協議 學校答應讓我離職 只要我不再找教育相關工作
我也是遵守和學校的協議 沒有在找老師相關工作
但是後來學校又反悔 要和我求償 反反覆覆 讓我無法專心離開尋找下一份工作
請問這樣 我該如何解套
我想說 如果要賠償 我頂多影著頭皮再去做一年 反正有錢拿
但是學校現在又在找老師了 同時間 想要和我求償
好無助呀
拜託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