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因車禍摔傷,斷三顆牙齒,應要求賠償多少錢才算合理?
醫院估價是每顆兩萬元,
還需要做牙冠增長術八千元及假牙需要做牙柱,共六萬九。
車禍初步分析表是說,
對方行經燈號管制路口,涉嫌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然後涉嫌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為肇因。
我的是行經燈號管制路口,疑似疏於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因。
當時狀況大致就是我直走,她在汽車道,我看她沒打方向燈就直直騎在機車道,之後發現
她車往右偏馬上煞車,結果摔車,但她表示她當下有打方向燈。
我摔車後,路人打電話報警,因為她之後停車在路邊走過來看,所以警察就請她到醫院跟
我一起做筆錄。
結果在這之後對我不聞不問。
可能她覺得我身體沒什麼傷就不管我了,
本來也打算不去調解,
但是做假牙費用實在太高了,要我自己包下實在有點吃力,
女生門牙斷掉不太好看,也不可能就不做假牙,
而且在車禍後一直被嘲笑,讓我很受傷……
基於以上原因,我該向對方要求多少錢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