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HQQ (啞虎)》之銘言:
: ※ 引述《grace0928 (靜香)》之銘言:
: : 作者: grace0928 (靜香)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問卦] 賴淑芬法官玩弄我的感情
: : 時間: Mon Oct 20 20:45:39 2014
: : 賴淑芬法官玩弄我的感情
: : 。
: : 1、我說法意是詐騙集團
: :
: 回文比較快
: 我只有一個問題
: 你拿誣告的構成要件來抱怨民事求償敗訴
: 這本身是一件非常無厘頭的事情
: 再來 你的文章裡面沒頭沒尾的
: 你被告誹謗有無成罪??
: 若無 原因為何??
: 你有沒有提刑事誣告告訴??
: 結果為何??
: 這些都沒有的話
: 是要如何探討你民事敗訴的原因??
: 還有 誣告要件不是你講的那麼簡單
: 只看法條是不能完全涵攝的
: 你要去看看最高法院是怎麼解釋的
: 最後 你相信我
: 法官這一件肯定是非常想判你贏才會花那麼多時間
: 跟開那麼多次庭在仔細聽你論述
: 不然通常五六次庭就辯結了
: 我猜測應該是你自己本身在論述上不夠力道說服法官
: 導致法官判不下去
: 所以如果你願意的話
: 把判決字號貼出來給大家參考一下吧
: 畢竟怪別人比怪自己容易多了
: 如果你不貼出來的話 很難在這裡取得共鳴啦
你講得是最接近事實的,法官應該是非常想判我贏才對,因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根本沒
必要開那麼多次庭、找那麼多證據。光是「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我就至少回答了三次↑了
,很多細節的東西根本就是一講再講、一講再講
而且呢,我的訴之聲明法官還幫我重新修改過,其中,「我文章是在2012/9/12寫的」,
有一次開庭的時候,我不小心說成「我的文章是2012/9/15寫」,法官就說「你不是說是
9/12嗎??? 你不是兩次講的又不一樣」,兩年前的文章是9月幾日寫的根本沒差,可是她
卻要求到詳細到這個地步,也就是說她應該是真的很想判才對,不然根本不會找這麼多證
據、力求謹慎到這個地步
我覺得還是「她突然發現什麼、她突然認為了什麼」的機率最高
。
不過呢,至於「她突然發現什麼、她突然認為了什麼」也是不一定會寫在判決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