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個禮拜前在pt板 接了一個幫他縫窗簾的工作
再拿到之後三天他才通知 長度有變更
但是已經車完了 無法還原會去重新來一次
結果他就嫌說當初事前談好的薪資1000太貴 不願意付
然後他布說也不要了說送我 跟他說我不需要 他還直接已讀
想問該去哪裡 走甚麼流程 可以成功拿回該有的薪資 感謝各位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4-11-06 23:27:00如果你真的要討,先發存證信函吧1000塊走司法程序代價有點高
目前對方已經擺明了就是不給我想存證信函因該無效 感謝
作者:
YAHQQ (啞虎)
2014-11-07 00:07:00目的是催告 不要以為真能要到錢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4-11-07 22:04:00存證信函是證明你有請求用的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4-11-08 11:00:00...感覺用告的與發支付命令對你都不太划算
基本上就算花1000討到1000我都沒甚麼意見 畢竟現在他連錢都不給真的很讓人感到不爽~"~可是支付命令不是要有債權嗎 現在因該算勞資糾紛吧(?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4-11-09 11:09:00這是債權阿,不管是基於僱傭或承攬
所以我現在可以直接去支付命令嗎(? 不需要跑勞工局之類的(? 都是你回我~~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