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性侵的認定

作者: empireisme (empireisme)   2016-03-14 22:32:36
新聞來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32118
男同學還證稱,他聽完林男的說法後,有再去追問女方,是不是有主動撲在林男身上、親
吻及脫林男的衣服?女方都承認有這一回事,但強調「我可以選擇哪個階段要停下來啊…
」。針對男同學的證詞,女方也未否認,檢方比對相關人的說詞後,因此認定林男的罪證
不足。
上面是我想問的
假設女方同意男方,摸奶
卻關鍵時刻禁止男方,進入體內
這樣男方硬闖
算強姦嗎?
還是要個案認定阿
比如說
在夜店認識女方
女方挑逗甚多
男方最後分不清楚女方是不是真的不要
這樣不知算不算
作者: guitarvolley (笑點低)   2016-03-14 22:44:00
本票先準備好就對了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6-03-14 22:48:00
原則上喊停就要停啦 原則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14 23:10:00
那你要喊停啊 這個case又沒喊停...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3-15 00:33:00
妳說妳不要,我說我不要,要還是不要,只有天知道。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6-03-15 11:27:00
其實原PO可以問得更科學一點 例如簽約是同意插入2.5公分但是男方插入2.9公分算不算民事違約?刑事犯罪?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16-03-15 13:41:00
所以需要行房記錄器啊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3-15 19:17:00
以後男的都不要動,事後還可以告女的強制性交罪。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3-16 09:19:00
原則上,同意親嘴、摸胸,不代表你最後能插啊~~~還是要女生同意,看來以後要必備行房紀錄器..罪比較輕XD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3-16 10:50:00
紀錄器,要雙方都同意外還有約定是否紀錄後使用方式喔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6-03-16 14:27:00
什麼都要聽女生的?若女說不要...停,男生想停,何解?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3-16 16:08:00
以後就全程保持女上位,然後男的都不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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