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line的大頭貼被主管印下來貼公佈欄

作者: A791027A (北風)   2016-03-22 23:22:24
就是小弟有個朋友在科技業上班
然後他的主管因為很摳
他就在line的簽名檔寫主管的壞話
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污辱字眼
然後他的主管就把他的line的大頭貼含簽名檔印下來貼公佈欄 讓他給大家公審
請問這樣構成妨害名譽嗎?
感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22 23:28:00
哪來的妨害名譽
作者: A791027A (北風)   2016-03-22 23:29:00
那有構成民法的侵權嗎?
作者: v3su   2016-03-22 23:35:00
照片若是本人肖像當然就有侵權。但問題是確定不要這份工作?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22 23:36:00
就算有照片也很難說侵權,看不出損害在哪
作者: A791027A (北風)   2016-03-22 23:36:00
確定不要 所以沒有刑法 只有民事部分 是這樣嗎?損害在名聲 有嗎?
作者: v3su   2016-03-22 23:38:00
如果是肖像,可以提告刑事哦。但名聲沒辦法
作者: A791027A (北風)   2016-03-22 23:39:00
刑事的話 罪章是妨害名譽嗎?還是?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22 23:39:00
把他自己的簽名檔貼在公佈欄看不出哪來的損害啊就等於轉告所有人某某說過什麼話一樣他確實說過啊,那哪來的損害?line簽名檔是公開的也沒有隱私可以主張他到底覺得他被怎麼了?
作者: A791027A (北風)   2016-03-22 23:42:00
他覺得被公審 感受很差 被針對 這樣
作者: v3su   2016-03-22 23:43:00
原PO 就不是妨害名譽咩,反而是他簽名檔罵人欸
作者: A791027A (北風)   2016-03-22 23:44:00
了解 我大概知道了 網路上因為是公開的 本來就可以被評論
作者: v3su   2016-03-22 23:44:00
如果LINE是他本人照片,可以走肖像權。打去法院問就有答案
作者: A791027A (北風)   2016-03-22 23:45:00
是本人照片沒錯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22 23:45:00
自己放簽名檔也是要給人看的,人家幫他貼在公佈欄他反而不高興
作者: v3su   2016-03-22 23:45:00
那叫他打電話去法院,跟總機說個大概就會轉專員。
作者: A791027A (北風)   2016-03-22 23:46:00
嗯嗯 我懂了 感謝各位大大
作者: jason7223 (J)   2016-03-23 01:19:00
說有肖像權問題跟構成侵權行為的說法,實在令人難以苟同,與法於理都說不通
作者: v3su   2016-03-23 13:39:00
就叫他朋友問法院了,不然呢。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3 14:02:00
唷,這不是某個自嗨版主嗎,怎麼又來給一些天馬行空的法律意見了?這次的依據又是什麼啊?連警察只能受理報案,沒檢察官授權不能為任何偵查行為都能說出口,是也沒什麼好期待的啦
作者: v3su   2016-03-23 14:23:00
天馬行空沒有您的強啊,有沒有再打給許姓偵查佐 ^___^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3 15:50:00
大安偵查隊的說有個自稱什麼法務的打去,但是完全誤解他的話,只能說你真的是厲害。自創見解被打臉,只會回應[不然勒],真是好棒棒。拜託別亂給意見好嗎?要不要順便再跟大家說侵權行為地沒有管轄權,叫人家聲請移轉管轄阿,創意哥?
作者: v3su   2016-03-23 16:38:00
我說真的,我剛有跟許中興偵查佐聯絡了,他說若您再汙衊他他會出面說明。您可以打電話給他,電話都有錄音,是他說你不可能是執業律師,是他說你不可能是執業律師,是偵查佐說你不可能是執業律師。他們的電話有錄音,電話有錄音他請您再打電話給他,還說若您再汙衊關於員警及他說的話,他會出面您可以請他查,我是不是法務啊,他可以查到我的身份。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3 16:55:00
不要讓警察笑拜託,我先前打了兩次,他已經說明你誤解他的意思,不知道你今天打去要跟他再硬拗什麼哈哈,警察應該覺得很無奈吧。至於你說他可以查到你身份這個更好笑,你這樣不是自打臉嗎,你一直強調的是偵查隊跟員警都需要檢察官授權才能偵查跟發公文也,要是你認為他可以查,豈不往自己臉上招呼一拳???快笑死我
作者: v3su   2016-03-23 16:57:00
您笑沒關係啦,我又沒差。因為許中興偵查佐說您絕對不是律師許偵查佐說您在汙衊他當初跟您說的任何話,他說您不是律師他說您根本不是執業律師,沒有一位律師這方面常識比他們弱欸,電話有錄音啦,您可以聽聽他說了幾次您絕對不是律師啦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3 16:59:00
律師也沒什麼了不起啊,我只對於一個自打臉卻死不認錯,到處亂給法律意見,只會自嗨亂水桶的版主覺得好笑而已你可以解釋一下你認為警察可以查你身份這個算不算偵查嗎(大笑?讓大家見識見識你嗆說擔任過法院訴訟輔導科的高深法學見解
作者: v3su   2016-03-23 17:03:00
我懶地說了,您是對的、您都對、您是執業律師、您是律師PS 我是把我法院擔任法務證件直接傳真過去,又不是他查@"@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3 17:07:00
又來了,被打臉就放大絕說懶的說,真的是用不膩也,你給意見時就斬釘截鐵,被戳破時就東拉西扯,拜託別出來亂給意見你上面自己寫{您可以請他查},如果他要檢察官授權才能做事,他是要查什麼?照你說得,他連發文或打給法院查證都不行,他看到你的證件影本是能{查}什麼?????法務大哥,是不是可以教一下大家,因為我們在市面上買到的刑事訴訟法好像跟你的不太一樣,我相信應該是書寫錯啦,你才是對的,畢竟你在法院工作嘛
作者: r80108 (好滑喔)   2016-03-24 02:54:00
其實我蠻驚訝私密聊天室的爭吵 也能成立誹謗的見解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4 10:21:00
樓上不說我都忘了,上面某位法學泰斗對於私密聊天室的對話,竟然可以涵攝到妨害名譽罪,真的是很厲害,建議可以發表成一篇論文,會紅。
作者: andyhahaha (天線寶寶出來玩)   2016-03-24 19:47:00
私密聊天室?一對一還是多人?
作者: opas1216 (opas1216)   2016-03-24 20:15:00
著作權應該是突破點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4 21:23:00
一對一私密聊天室可以構成妨害名譽才有爆點啊,一對多哪算什麼新見解。不可質疑大師的創見!不然他會一直感謝您喔:)
作者: v3su   2016-03-24 21:28:00
我可以請問您嗎,我到底哪裡得罪您??我上面推文明明就說沒有妨害名譽,我哪裡得罪您了??我的板塊,我一開始就說侵權行為不得移轉管轄,我哪裡得罪您我明明都有說不得移轉、我明明說沒構成妨害名譽,您哪看到?我可以請您這位假冒執業律師的告訴我,我到底哪裡得罪您了??可以請您這位假冒律師告訴我,我明明說侵權行為不得移轉、不構成妨害名譽。為何您這位假冒律師屢屢汙衊我??您這位假冒律師要玩我沒關係,要誹謗我沒關係。我只拜託您不要誤導他人。許姓偵查佐昨天說請您不要誤導眾人!!歡迎您打給他,他也在等您打給他"原PO 就不是妨害名譽咩",請問您哪看到我說構成妨害名譽對不起,我無法再忍受您這種屢屢汙衊、屢屢把我說的都扭曲我決定報請站長處理、把我所說的跟您所打出變成扭曲的呈上#1MyHsoAB (LawsuitSug)#1MnmDKKk (LawsuitSug)我到底哪裡得罪您這位假冒執業律師?是許姓偵查佐要我發表的我原本有嗆您這位假冒律師嗎?是偵查佐說您絕對不可能是律師那您為何要屢屢針對我?被我水桶然後來到這邊又針對我?水桶您有錯嗎?您在誤導他人欸。許姓偵查佐昨天說您誤導眾人偵查隊的電話都有錄音,您可以跟他調閱,看他怎麼說您看是我在電話裡說您不是,還是他從頭到尾都說您誤導、您亂講我話至此,從今開始我不再回應您任何話題。是我的錯,不該得罪到您、以及水桶您。對不起,都是我的錯,是我不對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0:15:00
滿好笑的,自己一直以莫名無由的法律見解到處誤導別人也就算了,被指出警察自己本來就有偵查權,並非萬事需經過檢座授權後始得為之,又覺得別人鬧板,之後被發現根本是自己將通保法規定誤認為員警無權行文其他機關,開始拉大安分局員警救援,之後絕口不提自己認定員警僅有受理報案,並無偵查權之創意見解,到底是哪招?只會一直嗆我假冒律師身份,要馬敢就一句話對賭十萬,輸了捐,不要躲在螢幕後面自嗨。自己在lawsuitsug版建議版友將在侵權行為地提告的案件,聲請移轉管轄至被告住所地,被點出錯誤之後,就說我鬧版把我水桶,你真的好棒棒。再來是兩人私密聊天室構成妨害名譽,這也是你之前在板上推文自己講的,當時我及其他版友也已經指出你的問題,你到現在竟然用上面推文來混淆視聽,會不會好笑了點?誰沒事閒閒要誹謗你啊,就是看你到處誤導別人,才出來說兩句,當時在lawsuitsug也跟你說了好好討論,你自己不要,選擇一直酸人,不然就鎖文、刪文最後還用上水桶,我還沒看過lawsuitsug有被水桶超過45天的,我質疑你的見解有誤,你就水桶了90天,擺明欠電,現在被戳痛處之後才哇哇叫說我針對你???會不會太好笑?找站長是你的權利啦,看之後要不要乾脆找臺北市長?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0:28:00
假冒的被打臉好響連結去看,是誰唬一眼就明,口去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0:30:00
還有要給站長就給原文#1Mcap77S(LawsuitSug),你給你自己一個禮拜後打的有何意義?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0:32:00
推文酸味十足素質自稱律師?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0:34:00
要就把員警只能受理報案不能偵查的創見原文#1Mm_qnkP(Lawsuitsug)一起給站長啊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0:34:00
將三篇帖連結已寄警政署網路信箱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0:38:00
sy711您一副很有興趣,不然也一起對賭10萬好了啦,比較熱鬧哈哈哈,一眼就明你還寄警政署不是很好笑嗎XD而且我從來沒有跟v3su嗆過我是律師,不然可以請大師回去看看,不過v大師可是一直強調他的工作呢,雖然如此,我還是願意跟兩位對賭是否冒名律師這件事的,到大安分局好了,輸了捐十萬做愛心,比找站長跟寄信給警政署實際,順便還可以當場問問偵查隊關於大師的見解,哈哈哈。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0:47:00
真寄,妳可以問到吧?有編號噢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0:55:00
sy711大大有沒有興趣來捐個十萬做公益?還是再等v大呢?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0:56:00
"我問了台北市刑事局跟中正一分局,而且本人執業多年"你執業多年,還在玉山相關文說是律師,所以不是?so的creditcard看板,律師跟提到執照是我誤會?還要對賭嗎?是你說對賭十萬的喲,什麼時間到大安?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1:06:00
我只說我執業多年沒見過這種見解,我可從頭到尾沒在LawsuitSug嗆我是律師,拿信用卡版文章是想表示什麼XD,v大可是連法務證件都傳真出來哈哈,怕捐十萬所以還搜我的文章啊,真是辛苦。明天中午好了,如果我不是律師我捐十萬,反之你捐如何?既然你覺得我假冒律師被打臉,就讓我在大安分局再被你跟v打臉一次,一起來嘛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1:12:00
不需,你去就好,要捐錢在說,警政署信箱也真寄,信否是你自由真是沒看見這種的xd照連結打去,許員不在,別位偵查員叫你把律師執照帶去,許員會對你說你絕不是律師道歉我有講你對賭十萬,他們就講你可以帶律師徽章就好,十萬看你要怎處理隨便也有提你想省事可以跟v一樣傳真法律證照過去,網路搜尋有他們傳真號碼,說你在執照旁寫你ptt id,許員會對他的質疑致歉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1:42:00
你跟v大一樣喜歡打給偵查隊,實在令人好奇是否是同一個人XD,而且我跟你還有v對賭,又不是跟偵查隊員,警察很辛苦不要一直叫人家道歉,再來我國沒有律師徽章好嗎,不要連這個都不知道就來543,人家會以為你是來搞笑的XD好啦不然,我如果是假冒律師當場給你十萬,反之你捐十萬給警察當公積金,不要怕,你理直氣壯不用怕,不一定會輸啊。許警想怎麼樣都可以,但是喜歡在網路上誤導別人、放話別人冒充律師以為沒事的兩位大大,能不能有guts一點,不要躲在螢幕後面啊,一次在警局看看誰誤導、看看誰冒充啊?順便捐點錢當教訓,人呢如果只剩下鍵盤,推三阻四逃避一切,可是很令人感到同情的。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1:49:00
你明天要約幾點?我拿我身分證給你看是不是分身,幾點在那?我開車過去我輸了,馬上跟你去附近銀行轉帳十萬,OK了嗎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1:50:00
我不用看分證啦,十萬帶著一起go就好阿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1:50:00
我下午四點前都行,四點後要載小孩幾點?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1:51:00
好啊,12點大安分局,如果我不是假冒,您打算如何?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1:52:00
這我已跟大安說明,就當場見證,你時間再留在這,鄉民也可以去看我說了,我跟你去銀行轉帳十萬,12點OK,有興趣的鄉民可以大大安,我請喝清心我開藍色休旅車,11:50會在那等我的休旅車很好認,車身是藍霧色明天見,也歡迎鄉民到,天氣冷我請喝清心薑母茶台灣律師沒徽章,你確定?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2:02:00
希望v大也能去(心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2:03:00
◎本會第12屆第2次會員大會定於100年12月17日(六)上午9時假高雄國賓大飯店20樓舉行(8時30分開始報到)。◎會員本人於當日上午9時以前完成報到手續,特致贈準時出席①1000元禮券及②本會100年度會訊最高法院民、刑事裁判要旨合訂本③本會律師徽章1枚加入律師公會就會拿到,你沒拿到?明天見,別不到,你居然沒有徽章,那就那執業執照去吧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2:06:00
哈哈哈哈哈哈哈,第一次聽到加入公會就有也,你要不要補給台北律師公會一人一個,感謝您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2:08:00
明天見就對了,12點別晃鳥
作者: v3su   2016-03-25 16:10:00
s大,您不用去,我剛有跟分局長聯繫,這些文章都寄到他信箱,他說會查。而且昨天許偵查佐就說、再這樣他會親自出面。天氣冷,不要出門。律師徽章的事,是進出. 院、檢等機關 要佩帶。律師公會都有寫,您再看就知道誰錯。至於十萬,您也不用理會。既然您已寄信至警政署,應該很快就會有回覆。而既然分局已說要查、加上許姓偵查佐昨天已明說,就交給他們就好。他那有這位執業律師的去電記錄,就交給他們就好。別為了這種事還特地出門、天氣真的很冷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6:28:00
其實我真的很希望樓上你一起來,十萬的事沒膽跟無所謂,我們一起在偵查佐那把事情弄清楚,不要一直打電話,你不知道我說了什麼,我也不知道你說什麼,只見你一直拉員警下水說他說我怎樣,到頭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說了,躲在螢幕後面很簡單,何不讓讓大安分局見識一下你法學大師的學養,順便打我的臉不是很好?
作者: v3su   2016-03-25 16:42:00
不用。已確認您真的不是律師了已確認您不是律師了您十萬直接捐吧。而且我剛收了寄封信,有板友真的會去,我想s大也不會推拖,因看信件,板友說他們已跟s大約11:40分碰面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6:45:00
而且你怎麼沒有按照您還有您說偵查佐認同的見解的見解,跟分局長說,不對,分局長你要獲得檢察官授權才能查唷,怎麼可以自己決定查,分局長你這樣不懂法律??why為何這時候你又認為警察不用事事經檢察官授權了??why???我真的不懂你啊
作者: v3su   2016-03-25 16:46:00
我沒時間、也懶得出門。既然板友他們幾個說跟s大約好了,就你們自己處理。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6:47:00
你如何確認我不是律師,我真的好好奇,哈哈哈,而且你既然確認我不是律師為何明天不來呢,既然有那麼多人要來,一起來比較熱鬧啊
作者: v3su   2016-03-25 16:49:00
記得帶十萬。剛板友信件,是已經有四個要去見證誰掏錢,大家辛苦了……我不住台北。就算住台北也不想看假冒律師。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6:50:00
我們自己處理講的可好聽了,你不來說明,怎麼證明有你上面所述偵查佐跟你講什麼什麼一堆,反正你都已經確認我不是律師,而且你說得許偵查佐跟分局長都贊同,講的天花亂墜,就一起來啊,大家看看嘛,十萬的事可以讓你先放旁邊,你也沒說要跟,不會真的叫你出啦,放心
作者: v3su   2016-03-25 16:51:00
我還沒收到s大回信。你明天遇到他再幫我跟他說辛苦了。十萬輕鬆入袋板友沒訊息你嗎?s大,就是台北律師公會的律師、自己開事務所,跟你是同事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6:53:00
哎呀,都有人要出十萬,你的車錢輸的幫你付啊,你可是版友敬仰許久的大大也
作者: v3su   2016-03-25 16:55:00
明天同事相會、聚聚餐。所以是他查到你不是律師,因為他問了公會裡的所有人都說不是……明天加油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6:55:00
你不是說已經確認我不是律師,s大是律師怎麼會跟我是同事?你這樣有點難溝通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牛可以再吹沒關係,問了公會裡的所有人,你知道北律有幾位律師嗎,哈哈,先打個草稿先好嗎而且你沒我姓名證號,如何查詢,別吹破牛皮了XDDD
作者: v3su   2016-03-25 16:59:00
不會呀,我講話就天馬行空。明天記得帶十萬、板友也會見證。剛聽板友說擔心被大安誤認聚眾鬧事,s大中午就直接過去拜訪、還拿出律師執照跟名片證明。所以明天不會被誤認聚眾鬧事了。記得帶十萬你不是律師、你不是律師、你不是律師、你不是律師、你不是律師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7:02:00
而且公會是地區性的也,怎麼不說連桃園、基隆都有問過了,這樣的說詞比較保險啊,哈哈哈
作者: v3su   2016-03-25 17:02:00
不回應了!我期待明天十萬。有四位板友、甚至更多,再加上正牌s大律師、再加上大安分局。好精彩!!掰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7:03:00
你來啦,不要躲在螢幕後面一直放話說版友怎樣怎樣,重點是你阿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7:38:00
信件眾多,直接回這!v你不用來,稍早我已有收到相關單位回覆函件,也感謝鄉民熱心也不用挑釁,偵查隊電話都錄音,v有無說謊可以請求播放錄音檔案,偵查佐願意律師的道德操守以及言論行為可以如此,我只能苦笑!律師在攻讀關聯法律學識,一般警察職權就已經在學術範圍之內你要高談闊論警察可以受理報案辦案偵查,我也無話可說,連偵查隊都已經解釋警察受理民眾報案沒有辦案權也依然被曲解!十萬我會履行,也麻煩你明天攜帶執照讓我們確認,如不是,也麻煩你履行十萬元承諾,你可以帶著現金或金融卡,附近有郵局,我會準備幾個公益團體帳戶看你或我想轉哪個?當鄉民面前劃撥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7:58:00
第一,某v是說警察及偵查隊沒有檢察官授權,均不得為任何偵查行為,明天我們可以當場問偵查佐,他是否每件事情(包含他以分局名義發文函詢PTT)是否需要檢察官授權?第二,某v說您是律師,並向公會全部人查詢過我,確認我並非律師,這部分除了請您說明如何確認我非律師以外,也請明天一併出示證件表明律師身份好嗎?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8:01:00
對賭就是你不是律師拿十萬做公益!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8:03:00
第三,我明天會攜帶律師證給偵查佐確認,就不要再爭執要看證書了,這招就老套了當然,你是否是律師不在我們賭局範圍,只是想確認一下v大師是否在推文中一直說謊而已,你也可以直接說明還是你乾脆就在這跟大家說v上面說你是律師是騙人的,說有查詢北律全部人是他自己瞎掰的,你沒這樣跟他說,這樣比較實際又省時間?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8:08:00
我中午去那已經聽了他跟許員的錄音檔,你的我沒聽!許員跟你所述及有差距,數次聽見他明白告訴你,為何還這樣等語明天見面再說,我已經把我相關資料稍早都已拿出給他們十萬記得,捐做公益是件好事,先這樣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8:11:00
你沒聽我跟許的錄音,只聽v跟他的,可以數次聽到{許明白告訴我}????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8:11:00
律師公會全員使用skype,我問有誰用hamels27在ptt,答案就沒有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8:13:00
寶貝,你是寫錯還是?沒聽到我的錄音可以聽到許偵查佐告訴我?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8:14:00
許員說他跟你說警察只能受理報案,只有分局才能調查,確實聽他說礙於通保法個資法需請地檢法院函文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8:14:00
北律全員使用Skype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越扯越好笑,北律有多少律師,全部都在群組?哈哈只能受理報案是v說的……寶貝,你看清楚v說分局也不能調查也,你這樣覺得???在LawsuitSug我也說明當時不是調取ip沒有通保法的問題,但是v堅持員警及分局偵查佐均無調查權,需由檢察官授權,要不要看一下這邊跟偵查佐說分局可以調查的說法有無矛盾??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8:18:00
你如果不知律師公會都以skype連繫案件楔洵蛓ㄗ悗t詢協助,你如果不知律師公會都以skype連繫案件或互相協助提供資訊,無言他有錯,分局即可以函文,但確實因為礙於通保跟個資受限已不如以往,他這個確實就是錯誤,但是確實礙於通保個資要說他全錯,我不行分局的觀念,你是對的沒錯,但如上,礙於個資通保,函文真的不如以往!這我不偏袒他跟你,因你也正確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8:28:00
我跟v在LawsuitSug板上爭論的案件是請警局發函PTT主機,請他們能否提供相關使用者資料,這根本不是通保法向isp業者調取IP,偵查隊為何需要檢察官授權???好啦,那我不是唬人,偵查佐就是這樣跟我說,我也沒意見,只是某人一直說偵查佐說我常識不足,我誤導大家,我的說法跟偵查佐一樣叫誤導大家?您還有想要看證件嗎?我的意思是公會成員不會都有用Skype阿,寶貝,可以這樣確認公會有沒有這個人嗎?而且公會好幾個,你這樣確認一點效果沒有啊!況且為何v要見獵心喜,來說你是律師,你已經確認我不是律師?豈不自認說話不負責任,或有欺騙之嫌?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19:07:00
原本想結束,算了明天12:00見,要帶錢,我剛看完你回覆已跟另六位鄉民約好我們明天在大安門口等你,他們會一同到郵局或是銀行看你公益捐十萬我執照會給你看跟名片會送你,你可以上律師公會查詢明天見了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19:46:00
帶公會律師證就好啦,小張方便攜帶,進法院法警也是看律師證或實習律師證,既然是道長就不用勞煩你帶執照了啦。
作者: v3su   2016-03-25 19:58:00
有好戲看了~~~~十萬欸!!!喂,有去的鄉民要拍照哦、我要看公益捐十萬的照片~~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0:04:00
sy711上面已經清楚解釋說你在LawsuitSug的文章中表示偵查隊萬事均需檢察官授權的見解是錯的,我實在不知道v大你怎麼還有立場出來自嗨……(被打敗說別人誤導勒,sy711已經證明其實是你自己誤導別人。說別人冒充律師勒,連出來當場確認都不敢了,更不要說對賭十萬了………真的是無言
作者: v3su   2016-03-25 20:08:00
是你說你不是律師要對賭十萬,不是嗎?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0:15:00
對啊,那你怎麼不賭?不到場也可以賭啊,反正有版友幫你確認那你誤導版友,卻反過來說我誤導,又水桶這件事你現在有什麼意見呢,我有點好奇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20:23:00
你也誤導鄉民,為何不說自己?我說要說v完全不正確,我不行!因為他說的也有理,是你說員警可以調查是混亂視聽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0:36:00
員警大多勤務是上面交辦,但不是沒有偵查權限,v說完全沒有根本是錯的,舉監視器的例子就可以,員警在受理案件後,便可以直接調閱查看鄰里及所內監視器,這個很明顯是偵查行為謝謝,我並沒有誤導。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21:28:00
鬼扯,調閱監視是區長鄰長就可,有些店家若沒偵查佐或者刑事組前往出示證件,可以拒絕一般員警他不是有張貼警察偵查犯罪手冊,裏面很清楚寫道職務!你自己明天跟大安分局說這些,v也將全部文寄去了,是誰誤導,由大安跟你說清楚,許員一直說要出面,你明天正好可以跟他談清楚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1:37:00
道長,我建議你看一下手冊第21條第二項,已經明白寫說應先受理及為「必要處置」,清楚表示員警不是只能受理報案,其他完全都不能做,說完全不能做的見解,顯與上開手冊有違。不用急著說我鬼扯,就算店家拒絕這跟員警可以作有衝突嗎?如果v的見解可採,那員警在閱覽 所內監視器一樣要檢察官授權,甚至只有偵查隊才可以作,不是嗎?但實際上就是員警自己可以主動做,不知道誰鬼扯?sy711你不是才剛來信要求我審視自己使用的文字,我上面文字很和緩,怎麼換你開始情緒性字眼了呢,希望可以好好討論看看是誰誤導,讓真相水落石出。不然v3su自從你說他見解部分有誤之後已經神隱,看來是沒有要認真討論的意思。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21:59:00
誤導真相交由大眾,明天許員會親自跟你談v剛剛明明在線,我還看到,是他不想回你吧必要處置是指現行犯及臨檢,弄清楚好嗎
作者: r80108 (好滑喔)   2016-03-25 22:08:00
頗像在看連續劇= =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2:20:00
對啊,你舉的例子很好啊,不是又找到一個例外了嗎,所以是不是員警除了受理報案以外,仍於特定情況下可以偵查,無需授權?這樣你仍然要說我誤導?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5 22:22:00
誤導就是誤導你去看你當時怎麼嗆?說員警受理報案就可以直接偵查員警受理報案若直接調查叫"吃案",許員沒跟你敘明嗎?
作者: v3su   2016-03-25 22:28:00
補充,現行犯跟臨檢不叫作偵查。這個在犯罪偵查手冊有寫逮捕現行犯跟臨檢那個叫做執勤,這我早在文章就有說了我剛收到S大最新信件,H大您真的還是準備十萬,真的因為較早前有板友告知您身分,不知是身是假,無解,我也不想隨便相信,因為我們跟大安分局都認為您是律師沒錯SKYPE,您要問清楚嗎?因為律師公會就真的有用啊然後您剛提到法院閱卷隨意人都可以進入?您確定?執行處可以但是刑事閱卷室是不行的欸,執行處的閱卷室我還相信而且若非辯護人或委任人,沒有法官同意也根本不得進入法院組織法有寫啊PS:H您說他是假律師,我有看到他執照跟他事務所的資料哦他是自己開事務所,所長哦 @"@。大安分局也都看過了哦 @"@您居然只是因為法院閱卷室誰都可以進去、SKYPE就笑他 @"@但實情是,執行處的閱卷室隨意可進入外,法院閱卷室怎麼隨意然後我幫他回應啦,新註冊沒多久是因為,他神獸帳號太紅八卦版選版主時他推文,所以他不想被知道身為神獸皮卡丘 XD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3:15:00
硬是要扯員警沒有偵查權限,沒關係,那來看法院判決好了105年度審交簡字第59號中起訴之犯罪事實,可以看出警員是有犯罪偵查權限的:「嗣警員到場處理時,OOO在場並於有偵查權限之警員未發覺其姓名與犯罪情節之前,承認為肇事人而接受裁判」等語,足見員警並非如你所述無偵查權自己開事務所對於進入北院院卷室根本不看證或是徽章?
作者: v3su   2016-03-25 23:26:00
隨便你啦,你都對啦。記得明天十萬還有大安分局會跟你講清楚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3:27:00
都不知道??你以為閱卷室只能閱刑事卷嗎?民事卷勒?
作者: v3su   2016-03-25 23:27:00
許員跟有跟我聯繫,但我說我明天真的沒辦法去。他說他等你十萬也麻煩你準備好,他說因為還不是執勤時間,他會護送避免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3:28:00
唉,你這樣叫態度很好,說不出話就說隨便你,I服了U
作者: v3su   2016-03-25 23:28:00
被搶劫Y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3:29:00
法院判決都寫明警員為有偵查權限之人,你幹嘛只會拉許員
作者: v3su   2016-03-25 23:29:00
因為你亂掰,你先問清楚偵查佐你說的那犯罪事實臨檢欸Y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3:30:00
出來救援??他見解一定對?比法官懂刑訴?
作者: v3su   2016-03-25 23:30:00
是許員說他會等你的、他說他等你兩天了,所以明天他本來還非
作者: v3su   2016-03-25 23:31:00
值勤,也願意提早去,給你聽錄音、看當初怎麼跟你講電話Y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3:31:00
我剛剛有去啦,他同事說他本來明天就有班,不要搞笑了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3:32:00
我又不是要聽錄音的,重點就是法院判決說警員有偵查權限
作者: v3su   2016-03-25 23:32:00
你有說你是我們今天一直在討論的假冒律師嗎?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3:33:00
對阿,他同事還用分局內電話打給他,明天就差你一個了
作者: v3su   2016-03-25 23:33:00
我現在打過去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5 23:34:00
好啊,打一樓偵查隊你最愛打電話了,叫你出來你就推三阻四藉口一堆叫你解釋法院判決就只會逃避,拉員警下水,你還有沒有其他招數??明天來啦,不要當躲在螢幕後面放話的人~~~
作者: v3su   2016-03-25 23:39:00
我跟親自跟許偵查佐聯絡,他說明天調早上九點的班。我明天會去,跟你對賭十萬,總共是二十萬,你要帶二十萬哦Y我剛以跟S大聯絡,我十點半就會到他那先會合。我答應跟你賭明天我會帶提款卡去,加上S大,請你準備二十萬。Y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6 00:10:00
v,你不用來,他如果不是律師就是公益捐二十萬,如果他是律師,我先提款幫你墊付!我們已經知道他是誰,不管真假都先相信他是律師!我也有打電話去,他是親自到那,值班打給許員,但許員不願電話講太多,剛有說就是今天一併處理hamels27,今天我會準備好二十萬在大安等,你沒辦法拿出律師證明,請當著我與鄉民的面履行二十萬公益捐承諾!如果你是律師,v的我先幫他墊,我隨即提款當你面前公益捐二十萬
作者: v3su   2016-03-26 10:45:00
所以現在是?有要赴約還是要放鴿子?你昨晚去大安分局,跟值班說你是PTT的律師??值班以為發生什麼大事。我還真不知道PTT的站方律師是哪一位?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6 11:35:00
肚子好餓,快來在大安分局裡面囉,快進來~~外面很冷
作者: v3su   2016-03-26 11:44:00
我沒在台北哦在等等他“PTT的律師” XDDDDDDDDD
作者: kiwa1217 (哇哈哈哈)   2016-03-26 12:31:00
路過看到這篇文章,想知道結果XD
作者: v3su   2016-03-26 13:01:00
幹嘛看好戲啦您,這樣不好 @"""@H 沒誤導哦,我說真的,是我一直曲解了他跟S大的意思
作者: kiwa1217 (哇哈哈哈)   2016-03-26 13:24:00
那20萬最後有付嗎XD
作者: Hamels27 (Hamels)   2016-03-26 14:43:00
最後說好的一個都沒來,雖然覺得有點被耍,但至少後來有通到電話,現在就看S是否願意出面澄清事情原委了,不想要其他人對整件事情有所誤會,畢竟我11點20在警局等到12點多....兩位最後為上開爭論來個公平的說法做ENDING,這個應該不算奢求吧?
作者: v3su   2016-03-26 17:21:00
#1MzXRLEZ (LawsuitSug)S 我有訊他,但他沒回,我是知道他今早就在忙客戶的案件
作者: kiwa1217 (哇哈哈哈)   2016-03-27 11:39:00
當初說賭10萬的s大沒要出來說句話嗎?
作者: r80108 (好滑喔)   2016-03-27 13:11:00
好可憐
作者: starfirerex (天翔銅閃)   2016-03-27 17:29:00
對賭二十萬付了嗎XD
作者: kiwa1217 (哇哈哈哈)   2016-03-27 22:49:00
看s大之前的推文,然後到現在的神隱,還是想知道10萬呢
作者: v3su   2016-03-28 00:42:00
有興趣不如直接去他事務所問他跟H大怎麼談,不是更好?他都親自去大安分局了解白天經過,大安分局也有他的事務所名片,為什麼還要繼續講十萬?我們沒有任何人看到H名片,包括偵查佐也不願意介入主動要求出示。但S是直接遞交名片給值班您們不如直接去大安分局拿S大名片,去一趟事務所不就得了當天有兩位鄉民去,說在門口沒看到人,因為H在裡面。結果S大以為H沒去,才沒去。最終沒人看到律師名片或執照啊。重點是我覺得生話到後來到底誰真誰假?值班說H去那自稱是PTT律師,但PTT律師是登基事務所,律師就那幾位。別說謎團未解,我自己都一頭霧水。但事情何不就讓它過去拿錢做公益捐何樂而不為,十萬我拿來捐流浪動物非常願意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8 01:06:00
還沒平息?我3.26晚間有去瞭解,分局內沒人拿到看到h律師關聯資訊!要我做ending,怎麼做才適當?鄉民以為沒人到,打電話給我,我一大早就忙公事,才心想繼續處理3.26晚間去,當時沒有任何偵查佐員看到h律師相關名片,我還問他到底是不是,只講他自稱是ptt律師,這個問v就好,v最瞭解ptt的律師事務所
作者: v3su   2016-03-28 01:11:00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3-28 01:20:00
v不要再發言!說h不是律師的是鄉民爆料,真假不論!說h不是律師的是偵查佐,我有說我聽到錄音,3.26晚間去,我遇見小隊長,他聽了也笑笑律師言行舉止不須我多深入探討,尤其是網路更甚,是否過當或假裝,攤開給經驗老道的偵查佐員一看便知ending.v你不要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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