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請問一下
兩年前父親過世,名下有房子,沒有現金,但是房子是持分1/2,另一半是叔叔的,
房子的權狀有設定抵押權,兩位叔叔各一千萬,及被我哥騙去借的250萬第三債權人(利息
超高....),
房子市值多少,我不想問(我自己有買房),而且我們也還沒辦繼承,只有申報財產清冊,
目前第三債權人要告我家要還錢,
因為這間房子是阿公留下來的,所以還有兩位叔叔同住,
我們家人(排除我哥)決定不理,讓房子被法拍,然後搬到我家住,
然後被法拍的錢就讓法院給叔叔跟債權人,
至於怎麼分我不管,是不是可以這麼做呢?
因為父親那一輩的事情,水很深,我們後輩不想跳進去,頂多不來往,所以也沒打算分,
現在法院一直寄民事訴訟來(第三債權人)
我需要理他嗎?
麻煩各位大大幫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