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車,付了頭期款
但是問題是業務騙了我們,
把我們頭期的30萬,轉給另一個客戶,讓他們交車完成,
業務同時騙我們與他們會計,說我們匯款人是他的朋友,
造成我們錢被騙走了,
後來業務是被開除了。
最近業務要把錢還給我們,約在銀行交易
我們要求他給聲明書,還需要什麼見證人嗎??
因為我們是台中人,去台北買車,遇到這種業務,
只能去台北報警,
一直希望錢能拿回來,再報警處理,
對方所長也認為這是業代自己所為,不想處理
請問,我們有辦法拿回來嗎?
(我們是跟北達馬自達買車,但是後來業務騙我們會到三和馬自達去,
因為本人在大陸,請我老婆轉匯,造成嚴重的疏失)
目前我們也求助無門,希望各位大大給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