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與室友合租一間套房,但她因為個人因素等我入住了才跟我說她不住了並且只願意支
付上半年的房租(租約簽一年),但後來有口頭答應我她願意付下半年的房租,但現在卻裝
死失聯,等於說我要多付17400元。
合約是兩人簽在同一張,她是承租人我是共同承租人
問題:
據我所知她只有口頭跟房東說並未正式解約,想請問這種情況我應該:
1.全權交給房東處理,反正我已經付完我該付的房租了
但目前房東是裝死狀態,只說這是我們的問題要我把剩下的房租也補齊
2.告合租人毀約,契約不履行(有留line對話紀錄)
我只是個窮學生真的負擔不起這種額外的支出,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點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