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
朋友5/25應徵餐廳工作,5/30開始上班,
然而有位同事不知為何,每天只針對她大呼小叫,厲聲斥責
每天上班精神壓力很大,看醫生也診斷有難眠症狀
在不堪其擾之下,她6/8回家後決定離職
並以line向組長說明原委,表明離職,組長也說會呈報店長
在line中,主管要她回去辦離職手續,她表明不願再回去
希望公司
1:把5/30~6/8(中間有休一天)的薪資轉帳給她
2.把當初申辦勞保用的私章寄還給她
3.離職證明單上請主管填寫「因單一同事問題導致非自願離職」
她也表明
1.沒有要資遣費
2.沒有要為難公司寫上職場霸凌
以上主管都顯示已讀,但...不回,至今仍然無任何下文
她又將上述所有過程與希望寫信寄給公司的大老闆(創辦人)
結果至今一星期,杳無音訊,令人匪夷所思
我們只好決定上網查找資料,跑勞工局了......